为建立健全我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和各级政府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7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市应急管理局收,联系电话:88103304(邮编518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ajjzfjcc@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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