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我市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对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的宏观统筹指导,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8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采用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39(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收”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至:wenyuping@sz.gov.cn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5-88103027。
附件:1.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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