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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200029号政协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11-24

深应急函〔2020〕52号

市卫生健康委:

  政协提案“关于运用AI与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防控城市突发性疫情的建议”(提案号:第20200029号)收悉。根据市政协分工安排,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局为会办单位之一。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经研究,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微观层面利用无感式人像识别设备匹配身份、记录体温及轨迹

  (一)从法律层面考虑。利用人脸测温门禁等智能化体温采集设备,在各类场景下实现非配合式、实名制的人员测温及健康追踪,涉及个人隐私等法律问题。目前,我国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暂无立法,仅公安机关有部分职权可在无感情况下记录、采集公民的轨迹信息,该部分从法律和政府职能方面分析仍有一定的争议。

  (二)从系统功能考虑。相关设备需具备以下几点前提条件:

  1.数据条件。包括全市户籍人口实名制人脸数据库;全市流动人口实名制人脸数据库;临时入深人员实名制人脸数据库。以上数据分属公安机关、机场、铁路等单位所有,且市一级部门不一定有数据的使用权,市政务数据资源局也没有掌握,基本不可能获取。

  2.中心计算条件。考虑到人像数据涉密,不可能下发到前端设备进行识别,故采取中心识别计算模式,需要人脸测温门禁设备将采集的人脸数据通过4G或公网上传至后台数据库进行比对,初步估算我市一天的人流量约有千万级,约采集有效照片5000万人次/天,后台计算需要海量的运算资源支撑,短期内难以实现。

  3.前端硬件条件。人脸测温门禁必须将采集的人脸数据秒级上传至后台数据库进行比对,需要符合数据上传标准的前端硬件门禁设备。目前市场上的视频测温设备来源丰富,可以说是鱼龙混杂,既有传统安防厂商、也有视频智能分析公司,统筹相关数据上传标准几无可能。

  以上几点前提条件,从职能上分析,我局无相应的职能;从技术上分析,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建议由具备数据统筹或直接管理相关业务的单位牵头,在部分法定实名制的场所小规模部署,不适宜大规模铺开使用。

  二、关于中观层面追踪涉疫人员轨迹,挖掘密接人员

  目前涉疫人员轨迹追踪工作,已有相关工作流程,建议按照工作职能继续深化即可。

  三、关于宏观层面以热力图、分布图辅助科学决策

  疫情期间,我市全力推动建设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实时态势系统研发并上线,目前已搭建全国及深圳疫情概况、深圳疫情诊治情况、外严防输入、内严防扩散、复产复工情况、人流大数据等工作板块;接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春运人口流动大数据分析平台”、市政数局“深圳市疫情大数据分析系统”、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运输一体化监测平台”;积极联系高科技企业,整合联通“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腾讯“人口迁徙系统”等数据分析系统;实现数据整体呈现、动态趋势分析、人群流向监控、企业复产复工分析、疫情重点区域预测等功能。目前系统已经部署在指挥部办公室、市总值班室使用;移动端系统在市主要领导手机端部署使用。

  以上意见,供参考。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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