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应急函〔2020〕42号
市公安局:
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李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提升深圳市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效率的建议(建议编号:20200044)。贵局是主办单位,我局为汇办单位。经认真研究,我局现将汇办意见函复如下:
通过参与省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强化我市航空救援体系,提升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2020年1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民航中南局〔2020〕25号),通过建立联合试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搭建医疗机构与通用航空运营企业间信息沟通、协同联动、合作共享的平台,探索构建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及规范体系,提升广东省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及时总结形成试点工作经验,评估并完善标准和规范。我局作为广东省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将积极参与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我市航空救援体系。在试点工作中,我局将推动航空运营企业参与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完善空中救援体系,并与贵局加强日常合作和应急联动,共同提升我市交通事故空中救援能力。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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