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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1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10-12

深应急函〔2019〕477号

民盟深圳市委会:

  市政协办公厅转来贵委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减灾救灾应急设施的提案》(提案第20190109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政府,以及大鹏新区管委会会办。对于所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的处室负责办理,认真研究、深入调研,并主动加强与各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现将我市防灾减灾有关工作情况函告如下:

  一、不断健全城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灾减灾方针政策以及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大力提升我市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保障我市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17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成立了深圳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市减灾委负责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的综合协调工作,解决了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诸多问题,有效提升了我市防灾减灾平。

  2019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我市基本完成了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市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市应急办、安监局、规划国土委、民政局、林业局、公安局、三防指挥部7个部门和机构相关职责,加挂市地震局和核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并承担市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工作职责。此外,还承担了与防灾减灾工作密切相关的三防办、森林防火办职责。区级应急管理局所承担职能基本与市应急管理局保持一致。按照“三定”规定,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效形成了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一体的“大应急”格局。

  二、科学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一)率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2012年,我市在国内率先以整个城市为对象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4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找出138项风险源,确定了5项极高等级、46项高等级风险和87项中低等级风险,形成城市公共安全评估报告,并发布《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

  (二)及时开展新一轮风险评估。2015年,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共识别和评估出295项风险源,包括13项极高风险、71项高风险、115项中风险、87项低风险,9项暂未定级的风险。与2013年版相比,内容、方法和结果展示等多方面有新突破,成果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数据库、风险地图等,形成了我市自然灾害类风险等级区划地图,建立全市公共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及分布电子地图,为实现自然灾害风险动态管理提供了科学支撑。

  (三)将灾害管控纳入城市发展规划。2017年,我市编写《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专题报告,全面融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分析防洪潮设施、排涝设施、地震监测站、气象监测站和避难场所等主要防灾减灾设施现状,研究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措施,将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融入城市发展建设的每个环节和领域,推动打造“韧性深圳”“安全深圳”。

  三、高标准建设主要防灾减灾工程

  (一)防洪潮设施

  1.河道治理工程。全市境内共有流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河流362条,其中独立河流107条,一级支流127条,二、三级支流128条。河流总集雨面积2330.68平方公里,河流总长度为1249.33公里。截至2018年底(未含深汕),已达规划整治标准的河道长度为829km,防洪达标率为82.9%。

  2.海岸线与防潮工程。全市沿海堤防全长254.6公里,根据《深圳市风暴潮和海浪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宝安区堤防防护水平较高,其中宝安西海堤约25.8公里,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12级风暴,堤顶高程最高5.4米(珠江基面),位于宝安机场海堤;福田、南山、盐田区海堤约10.6公里,防御标准为50~10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8级风暴;大鹏新区海堤约9.6公里,防御标准为20~5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8级风暴。

  3.其他情况。一是堤防。深圳市海堤主要包括东部海堤、西部海堤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堤,共计31段(含9段规划海堤),总长85.79km(规划海堤25.75km)。二是水闸。全市共建有水闸214座,包括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m³/s及以上)水闸163座,规模以下(过闸流量1m³/s至5m³/s之间)水闸51座。三是泵站。全市总有排涝泵站142座,(以下数据未含深汕)总装机流量919.36m³/s。全市所有泵站中,规模以上(装机流量1m³/s及以上或装机功率50kW及以上)泵站115座,总装机流量为910.12m³/s;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m³/s以下且装机功率50kW以下)泵站24座,总装机流量9.24m³/s。

  (二)排涝设施

  全市目前的排水体制存在分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和合流制三种类型。原特区内排水管网建设较为完善,除旧村和个别旧城及偏远地区外,基本建成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原特区外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基本为合流制排水体制。排水流程主要分两个层面:雨水排入各干渠,再排入城市内河或者直接排入外海。

  (三)地震监测站

  全市已基本建成功能齐全的地震监测网络,可监测深圳及邻区1.0级以上地震。

  目前,全市共有31个地震台,其中测震台7个,强震台11个,综合台13个(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监测手段的台站)。建成了包括深井数字测震、数字强震、电磁波、地下流体等监测手段的测震台网、强震台网、前兆台网等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监测数据传输采用专线光纤、无线3G卡、超短波三种通讯链路,台站供电系统采用市电和太阳能双备份供电模式,设备设施避雷采用多级综合避雷,从而实现地震监测手段综合化、数据传输现代化、设备数字化,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地震监测系统,提高了我市地震监测能力。

  (四)气象监测

  以深圳国家基本气象站为中心,我市分别在竹子林、石岩、西涌、蔡屋围、机场和大运基地建成了六大综合观测基地,以此为中心的深圳自动气象站网络,已初步具备长期、连续、立体和多要素的气候探测能力及高时空高密度的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

  (五)物资储备中心

  全市初步建立了实物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现有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依托市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共享5000平方米仓储面积。仓库储存了帐篷、照明灯、发电机、冲锋舟、救生衣、棉被、毛毯、衣服等二十多个品种的救灾物资,储备物资总价值约500万元,将根据救灾工作需要以及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方面的需求。

  按照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的要求,各区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一是根据区救灾工作需要,购买并集中储备了一批区级救灾物资。二是在大部分避险点,储备了一些棉被、衣服、毛毯、手电筒、雨衣等简单的救灾物资,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供临时避险的灾民使用。三是对于不易存储的救灾物资,与区内一些大型的超市签订紧急供货协议,以保证对灾民的及时供应。

  (六)避难场所

  近年来,全市利用现有的学校、公园、社区广场、社区办公楼、民政福利设施等场所,已开辟了多个避难场所作为市民躲避台风、暴雨等灾害的临时避难场所。这些避险场所在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将根据应急响应机制向市民开放,接受市民的求助,并为前来求助的市民提供免费饮用水、食品和保暖用品等服务。

  目前,全市共有避难场所828处。其中,室内避难场所已建成555处,以中小学、社区工作站为主,每个避难场所容纳人数50-1000人不等;室外避难场所已建成273处,占地面积1281.2公顷,以较大规模的中心避难场所,以绿地和学校性质为主。

  四、鼓励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一)企业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情况

  2014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实施巨灾保险制度,通过政府财政资金,购买保险,保障全体市民在自然灾害特别是巨大的自然灾害的救助责任,这一举措开全国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改革之先河,在灾害风险分担探索方面做出了大胆探索。多年来,中国人寿财险、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和华泰财险等众多企业积极加入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巨灾救助保险工作组”为中心,以市场化机制手段,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最大程度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各种功能平台,集成为巨灾风险的监测预报体系、防御体系、应急救灾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风险评估与管理、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二)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情况

  目前,我市在市民政局注册的社会应急力量共有21家单位,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的1家(广东省绿舟应急公共安全促进中心),在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注册的1家(深圳市龙岗区心守护应急救护职业培训中心)。各支社会应急力量围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及应急救援等内容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工作。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单位人员以兼职和志愿者为主。如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专职人员10人、队员603人(兼职)、志愿者1009人;深圳市小黄人应急救护发展中心,全职3人、秘书组12人、注册志愿者4789人;深圳市蓝天救援促进中心,正式队员133名(兼职)、志愿者约1100名;广东省绿舟应急公共安全促进中心注册队员128人(兼职)、志愿者500人。

  (三)市民群众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情况

  一是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防灾减灾知识讲堂、防灾减灾警示教育、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以及外伤包扎、心肺复苏、急救逃生等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等体验项目,为市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二是为市民群众参与应急救援营造条件。2017年,我市启动公众场所配备全自动除颤仪(AED)计划,首期500台AED从2018年起陆续被安装在地铁、机场、养老院、体育场馆、高校等人员密集地公共场所,以及深圳交警铁骑的摩托车上。在深圳地铁集团所属的地铁站上,已做到“站站都有AED”。2018年至2019年3月31日,市民群众已经使用AED抢救了心脏骤停病人14人次,其中养老院7人、机场3人、地铁1人、火车站1人、游泳馆1人、酒店1人。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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