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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3-12-11

市政协办公厅:

  2023年,在市政协办公厅(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对待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及时高效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受理政协提案共10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4件、会办4件,内容涵盖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应急救援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对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传播机制、惠企和民生经济等方面。截至目前,6件主办、分办提案均获政协委员满意反馈,满意率100%,并全力配合支持会办提案获得满意反馈。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提案办理工作,各部门按工作分工做好相应提案的办理工作,责任明确,通力协作;二是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处室、办理程序和时限等要求,由承办处室分管局领导亲自组织落实,明确承办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同时,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办跟踪职能,专人负责跟进提案办理进度,及时沟通协商,确保提案办理及时、高质、顺利完成。

  2.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高效落实。一是建立前置预办工作机制。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分办工作开始后,我局立即制定任务分解表,动员各部门业务骨干,对预交办至我局的提案进行分析研判,坚持“不缺位、不错位”的工作原则,增强担当意识、杜绝推诿扯皮,对明确不属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提案,提供条理清晰、理由充分的反馈意见供市政协提案委参考;二是完善内部分工协调机制。在完成签收后,将确定受理的提案分解到各处室、中心,明确主协办责任,并要求各处室、中心依职能办理;对于应当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对受客观因素影响或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取得理解和支持,力求提案100%办结、100%满意。

  3.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一是将办理提案当做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根据提案内容及提出的问题,深入各区、街道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分析研究,拿出符合实际的具体落实措施和意见;二是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与政协委员及时沟通,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充分听取他们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将委员的提案建议切实落实转化成实际成果。

  二、典型案例

  2023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我局特别注重办理工作的实际成效,采取各项举措努力推动政协委员的提案转化成实际成果。

  (一)关于《深圳创建全国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先行示范市的提案》(第20230456号)

  针对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我局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已落实如下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市三防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韧性城市建设这一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召开16次座谈会和现场调研,主动征求1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专门征求陈湘生、郭仁忠、陈晓非、岳清瑞等多位相关领域院士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指导意见送审稿,并提请市政府审定。7月10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深圳市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建设安全韧性城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安全韧性制度、安全韧性空间、安全韧性设施、安全韧性政府、安全韧性社会等5方面举措超前部署29项重点工作,并从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并明确承担安全韧性城市建设职责的工作机构、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评价体系与专家咨询机制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同步科学精准谋划编制《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高效高质推进我市安全韧性城市建设进程。

  二是组织专业力量对现行法律法规及其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创新提出打造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1+4”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其中,《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并已形成《条例(表决稿)》,于6月14日报市委审议。该条例对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固化,围绕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协调、适应机构改革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变化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综合性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我们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率先开展综合性自然灾害防治立法,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整体合力,提升城市韧性水平。

  三是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应急疏散救援空间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拟形成我市综合性应急疏散救援空间体系,提出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通道和应急物流、应急医疗卫生、应急后勤保障等设施和空间的规划布局,指导下一阶段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该规划推进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深圳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空间保障。

  四是从防、管、控、应四个维度积极探索构建超大型城市安全发展新模式,倾力打造“1+11+N”的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1个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11个区级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分中心和N个行业领域专业监测预警业务分中心)。依托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围绕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主动应急、高效应战和评估提升四个环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统一值守、信息报送、融合通信、态势研判、指挥调度、应急会商、数字化预案、应急资源管理能力,搭建市、区、街道、社区和前端末梢五级联动的高效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实现灾害事故应对一体化、扁平化。

  (二)关于《提升航空立体救援能力,构筑深圳韧性城市安全发展新模式的提案》(第20230533号)

  针对高有庆委员提出的资深专业意见和航空领域应急新模式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团队专门赴民航深圳监管局拜访高有庆委员,当面汇报提案办理有关情况,有力落实以下多项举措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落实方向。

  一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中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民航深圳监管局等责任单位积极推进建设森林消防直升机基地、起降点建设整合公安、森林消防、中信海洋直升机基地、南海救助飞行基地等空中应急救援资源,引进先进救援航空器,建设应急救援航空队伍,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将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结合深圳实际情况,逐步将航空应急救援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探索、设立航空救援相关政策,明确航空救援各项细则,推动航空救援在城市韧性发展中的深度,为深圳的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支撑保障。

  二是在2021年8月启用深圳市航空应急救援基地,探索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在自然灾害救援、应急医疗救援、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海上航空救援、非常规突发事件救援等方面的需求与应用,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联合规自局、交通局、卫健委及民航等相关部门,探索将以直升机参与航空救援为重点,在深圳市规划并初步形成保障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功能的航空救援起降点基本骨架,逐渐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节约环保的直升机起降点设施体系,构建全覆盖快速响应的直升机公共服务网络;并探索不同类型起降场地的管理模式,在保证经济、高效、环保的前提下,确保起降场地随时可用,以保障城市发展,提高城市韧性。

  三是将尝试联合卫健、民航等部门,探索加强航空救援各流程参与人员的培训开展,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各类型航空救援任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将尝试与教育部门联合,鼓励与高校联合培养航空医疗救援专业人才,促进航空医疗救援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韧性。

  四是结合当前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求特点,建立适合区域化航空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的独立自主的装备体系、保障体系和人才体系,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通用航空力量参与航空应急救援的扶持,可有效调动通用航空企业参与航空应急救援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通用航空在民生建设领域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仍有差距,提出的解决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足或因承办人员的岗位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提案办理方式方法,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增强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努力实现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对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强化提案办理工作流程

  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标准化,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建议印发官方版本的提案办理流程指引。

  (二)强化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联系

  为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建议市政协提案委多组织政策宣贯、优秀案例和办理技巧分享等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协提案办理效率和水平。

  五、自评

  今年我局在提案办理工作上,领导高度重视,局长马鸿雁同志亲自研究,统筹部署,相关承办处室积极与提案委员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两个主办及四个分办提案回复均获委员“满意”答复,提案所涉及绝大部分建议内容,均与我局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的工作或思路不谋而合,80%以上事项均能在今年内完成。综上,我局今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完成得较好,绩效考核自评分数为96.6分。

  专此报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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