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课题评审验收会。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金山同志主持,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宣传处、综合防灾减灾处、地震和地质灾害处负责同志,以及课题研究单位综合开发研究院负责同志和评审验收专家组各位专家出席会议。

在会上,综合开发研究院课题组围绕《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必要性、创新点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在认真审阅《条例》内容和听取汇报后,展开详细的质询和充分的讨论,并先后提出了修改意见,随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课题通过验收。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金山同志在会上作总结发言,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处室和课题组认真研究专家组意见,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地方立法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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