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推荐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繁体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12-22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深法治委〔2020〕3号)、《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审批服务,促进便民利企

  (一)集中公布审批服务事项

  我局共有41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包括34项行政许可、7项公共服务,全部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集中发布,并进行动态更新。申请人可在网上查看或者下载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设立依据、咨询投诉电话、救济途径等相关内容。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全部开通网上申办功能,实现“一门一网式”办理。申请人既可选择到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申办,也可以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办。如果选择在网上申办,我局可按申请人要求将办理结果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址,整个办理过程实现申请人到现场0次跑动。

  (三)压缩审批服务办理时限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办理环节,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将34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总和由法定的1070个工作日压缩至实际的137个工作日,压缩时限占比高达87.2%。22个事项实现即来即办(承诺当日办结),即办率达64.7%。大力推动首批9个“秒批”事项落地,新增2项秒报(无感申办)事项,实现我局首批2个事项秒报秒批一体化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健全法规体系,完善配套制度

  (一)全面修订《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

  根据全国应急管理体制变革和深圳市机构改革实际,积极推进《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深办〔2016〕18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修订工作。2020年3月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新版《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我市相关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我市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二)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为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分析借鉴国家和相关省市应急管理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应急管理“1+4”立法整体框架。其中“1”为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从涵盖自然灾害应对、事故灾难防范、城市生命线安全稳定运行的大安全管理思路出发,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更新维护等全周期安全管理问题,并以此为核心法,统领、指导和协调本市相关城市安全立法,构建地方城市安全立法体系。目前该条例处于立法调研阶段,现已形成立法研究报告。“4”分别为:一是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该条例历经多次修改,现已通过市司法局局务会审议,拟由市司法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探索突破国家现行的自然灾害“单灾种”立法模式,构建覆盖全链条、多灾种的自然灾害防治制度。该条例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专家咨询论证评审,争取尽快报送市司法局审查。三是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提高应急救援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该条例处于立法调研阶段,现已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四是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该项工作由市消安委办牵头负责,现已启动修订程序。

  (三)健全应急管理配套制度

  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配套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制定《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化工医药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评定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促进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三、规范行政决策,推动政务公开

  (一)按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

  根据《深圳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深法治办〔2016〕1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府〔2016〕35号)及《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修订)相关规定,我局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求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工作,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二)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

  为推动决策民主和政务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专栏,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民意征集公告、民意征集结果、听证公告、听证结果、决策发布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参与行政决策。同时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集中公布我局制定或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便于广大群众查阅或下载。

  (三)及时开展政策解读

  为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通过文字、图解、视频、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背景、目标、内容等方面开展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其中,《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安全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等重要文件,由局主要负责人通过撰写文章、公开发表讲话等方式进行深入解读。

  四、加强行政执法,优化监管方式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6517次,同比上升9.27%,共查处事故隐患100560项,共实施行政处罚3861次,有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2020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高现场检查质量,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检查缺乏标准依据、标准过高、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企业反映较为强烈、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五、加强法制审核,促进执法文明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粤府法治办〔2017〕13号)要求,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须经过法制审核的执法类别、职权事项名称、事项基本编码、法制审核情形等内容,凡符合法制审核情形的执法行为,均须通过局内法制机构(法规和宣传处)法制审核方可作出处理决定。二是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要求,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过程中,从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到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均进行文字或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有档可查。三是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对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当事人权利义务、执法结果、执法数据等内容,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分别公开,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法规、文件要求,对我局作出的30宗执法案件和各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120宗执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认真查摆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组织召开市、区应急管理局案卷评查专题会议,对执法规范化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和交流,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审查和依法行政水平。

  六、开展学法普法,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一)举办多场次学法活动

  一是邀请法律专家向市、区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讲解《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和法制工作人员共40人,赴西南政法大学开展专题培训。三是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完成率和及格率均达100%。

  (二)积极参加普法知识竞赛和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一是在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中,广泛发动各区、各部门及广大市民参加网上答题,我市总积分获全省第二名。组建深圳市代表队参加广东选拔赛,获全省团队第一名,其中3位选手分别获全省个人第三、五、六名,被选拔加入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最终获得全国总决赛三等奖。我局在本届普法知识竞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二是在首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大力发动各区、各部门踊跃创作和申报普法作品。深圳共有9部优秀作品获全国奖励,约占获奖作品数的五分之一。我局创作申报作品有4部获一等奖、1部获二等奖。在本届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全力做好首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颁奖和现场展播活动承办工作。11月18日-20日,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深圳市举办首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颁奖和现场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司法厅和20个省应急管理厅出席活动。我局作为承办单位,全力做好现场协调、会务接待、交通安排等筹备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发来感谢信。

  (三)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宣传。南山安全教育体验馆2019年12月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经我局推荐申报,该事件2020年4月被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评为深圳市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二是结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举办形式多样的现场普法活动。通过诵读宪法、节目表演、播放普法作品、依法行政案例剖析、现场演示体验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三是不断创新普法模式,努力提高普法成效。联合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围绕安全生产、森林火灾、台风暴雨等易发多发类事故事件,精心制作30多期“城市安全哨”节目,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联合深圳广电集团制作播出《台风来临》《人人都是应急侠》等多部主题微电影和普法公益广告,让广大群众在观看节目的同时轻松获取法律知识。开发建设并持续打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领域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一体化平台——“学习强安”APP,目前已有330多万人注册并免费使用,引导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自主学习应急管理法律知识。

  七、做好复议诉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一栏设置“行政复议指南”版块,公布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程序、地址等内容,并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给当事人下载使用。2020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宗,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宗,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宗。我局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二)落实两法衔接工作

  严格执行《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指定内设处室执法和督导检查处专门负责两法衔接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按时参加两法衔接联席会议。2020年8月,我局在办理1宗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过程中,发现某企业涉嫌非法经营罪,及时按照两法衔接程序依法将该案件相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从立法、执法、学法、普法等多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大法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专此报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7日

相关链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标识码:440300008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002号

粤ICP备19041158号-1

网站支持IPv6

联系方式:

举报投诉热线(邮箱): 12350;12350yjjb@sz.gov.cn
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0755-88100363;yjjrsc@sz.gov.cn
咨询及事故接报应急热线: 0755-83071111
考核发证查询电话: 0755-23481891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5楼
政务邮箱: yjglj@sz.gov.cn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