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强信念。特别是在主题教育期间,将必读和选读内容细化到每一天、落实到每一人,坚持每日一计划、每日一督导,每周一抽考做法,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细化到重点章节、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制作分发主题教育学习卡100题,确保党员干部人手一册随时随地学,在全局上下持续兴起读原著、悟思想的热潮。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内容,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地方立法等具体工作中,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要法律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提前进行谋划部署,规范有序推进。2023年,我局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撰写年度依法履职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专题报告2022年依法履职情况,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接受满意度测评。三是落实“局长讲法”工作要求,在市政府七届75次常务会议上对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要点进行解读并提出落实建议。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明确处室分工和工作内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1+4”地方立法
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初步建立具备深圳特色的“1+4”应急管理地方法规体系。截至2023年11月,“1”即《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4”即《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具体工作情况如下:一是牵头起草《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突破现行的“单灾种”立法模式,构建多灾种、全链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该《条例》已于2023年9月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相关经验做法被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第74期向全国推广交流。二是牵头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优化应急救援流程。该《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牵头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会同立法专家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逐条修改完善,已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配套制度
一是推动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台风暴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等一批地方标准,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印发实施《深圳市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快推进深港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推动落实地方标准《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指南》,纵深推进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全市已有579个社区成功创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175个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推动形成《大宗气站等供气装置项目建设及安全管理指引》,为全市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等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安全落地提供有力政策依据,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五是推动出台《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电化学储能电站、海上风电项目、电动自行车等14个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我市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五)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深圳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专栏,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事项,方便广大群众参与行政决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守《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及相关规定,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报请市司法局审核等工作。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集中公布我局制定或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便于广大群众查阅或下载。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三是按照《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60宗执法案卷及30宗案卷备案资料开展评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最新修改情况,制定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版)》,进一步梳理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实施规则。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之情形,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二是按规定开展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工作,推动“三项制度”融入行政执法全流程,确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执法记录有档可查、执法过程公开透明。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实施“执法+专家”执法模式,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通过“以案说法”,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截至11月初,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910次,同比上升7.14%;查处事故隐患20515项,同比上升2.65%。四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下称“《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决策后评估工作,对该标准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报告。
(七)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内容聚焦重大风险隐患不够、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锻造过硬队伍,实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执法典型案例报送率和合格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四个100%”目标。二是持续推动执法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印发《深圳市2023年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市局示范引领各区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执法质量和效能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并在2022年工作基础上(已建成1个区级、10个街道级示范点),完成福田、南山、宝安、龙岗、光明区的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以及各区不少于辖区街道总数量的50%街道级标准化示范点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监督员队伍建设,下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加快推进技术检查员聘用、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持工作证件的专职技术检查员23名、兼职技术检查员85名、社会监督员19名;四是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培训活动,先后组织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工贸及危化领域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业务提升培训、技术检查员岗前业务能力专题培训、锂电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通过岗位练兵、参观学习、专家授课、实地演练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安全监管和执法的相关理论知识,有效提升监管执法人员、技术检查员及专职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在第十一届广东省安全(普法)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中,我局组建的深圳市代表队获得广东省选拔赛初赛总分第一、决赛冠军,并代表广东省荣获第十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企业组冠军及职安健“识货”奖。二是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广泛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市、区联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50余场,进家庭1000余户。三是组织全局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加率和及格率实现双100%,优秀率达98.7%。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四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打造“5分钟”应急科普圈。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打造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拓展馆,制定印发《深汕拓展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彩田社区拓展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彩田公园拓展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安全宣教基础设施发展。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获评“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龙华区安全教育基地和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获评“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龙华区安全教育基地和光明区安全教育体验馆获评“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
(九)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实战能力
一是印发实施《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进完善口岸、供排水、铁路行车突发事件等20项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全面完成“应急使命·2023”综合演练,分区域组织开展“双盲”应急拉动演练,以练代战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印发实施《深圳市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快推进深港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应急救援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推动在工业园区、在建工地、社区、街面等建设1001个基层应急管理服务站,打造5分钟应急处置圈。四是完成超3万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提升社会面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救援能力。“应急第一响应人”志愿者累计上报安全隐患65起,累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36起,参与应急处置180余人次,成功挽救12名市民生命。
(十)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相关备案操作指引,便利香港注册安全主任直接参与在深企业安全管理,促进香港与内地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经验交流和融合发展。二是制定出台《大宗气站等供气装置建设及安全管理指引》,优化重大项目配套工业气体项目安全行政审批机制,便利企业使用“自建自用”、“厂外供气”等模式开展大宗气站建设,便利企业开展大宗气站建设及管理活动,有助于提升半导体企业整体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专项整治以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持续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局窗口共接受各类咨询5000余次,共办理各类业务申请556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尚未完全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应急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有待加快推进。2019年国家机构改革后,我局经过认真研究提出建设“1+4”应急管理地方立法体系,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已顺利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尚处于立法进程中,相关工作需加快推进。二是部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自2019年1月挂牌成立后,先后制定修订一系列依法行政工作规章制度,但随着近几年来国家、省、市陆续调整工作要求,我局相关规章制度需对应作出修订。三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守法遵规意识不强的现象,部分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重利益、轻安全”的情况,企业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法律意识不够,应急管理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普及,普法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1+4”应急管理立法进程。继续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立法工作,及时研究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力争于2024年底出台《条例》。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立法工作,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条例》报请市司法局审查,力争于2024年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加快修订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及《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府规〔2023〕2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加快修订相应的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力度。分众化、精准化加强安全应急普法宣传,着力提升市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落实《深圳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建设工作方案》,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科普空间在全市街道(镇)、社区、住宅小区、所有工业园区、村中村全覆盖,全力打造“5分钟”应急科普圈。
专此报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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