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因由】
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发生触电事故30起,死亡30人,其中5月份触电事故死亡7人,6月份触电事故死亡10人,7月份触电事故死亡4人,合计占触电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0%,为触电事故高发期,事故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商贸制造、电力供应等行业领域。进入4月份以来,触电事故已造成3人死亡,当前全市轨道交通、大空港建设、治水提质、城市综合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各类小散工程点多面广,涉电作业环节多,作业人员用电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加之我市已进入主汛期,短时强降雨和高温酷暑天气交替出现,空气湿度大、用电量增加、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多,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必须提前预警防范,强化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触电事故。
【预警内容】
为有效减少触电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防范触电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实际,全面排查整治触电事故隐患,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一、充分认识防范触电事故的重要性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触电事故对于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重要意义,加强事故分析研判,找准事故发生规律,突出抓好触电事故高发时段、高发行业领域的防范工作,做到提前谋划部署,提前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减少触电事故。
二、切实强化各类涉电作业安全管理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涉电作业安全管理,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用电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涉电作业操作规程,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临时用电器具和设备,严禁无电工特种作业证人员从事电气安装和维修维护,严禁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从事涉电作业,严禁未经培训教育人员从事涉电作业,对不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暂停。其中,建设施工领域企业要突出抓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环节安全防控,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工作,切实强化水电装修、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手持电动工具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控。制造业企业要突出抓好设备检维修、电气线路接驳、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以及老旧线路维护等方面的用电安全管控。电力供应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涉高压电力操作,严格按照规范配备防护用品,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其他行业企业及个人在进行涉电作业时,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电工进行,并做好作业现场的监督防护,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三、全面开展汛期涉电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可能存在的汛期涉电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提前开展细致、全面的梳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局等部门及各区要提高用电设施的安全级别,加强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的安全检查。重点整治私自开挖电缆沟、私接线路等行为,配电柜(室)周边存在坑洼、积水、堆放可攀爬物品等问题,确保常设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清晰及自动保护装置安全有效。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及各区要强化路灯、景观灯、广告牌、信号灯、公交站亭、治安视频监控、室外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工地等各类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类用电设施是否按要求进行电线套管,电线是否老化,是否按要求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电线破皮,插座、刀闸损坏和私拉乱接等现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及各区要加强内涝点、易积水点的排查,严防重要用电设施建在积水点,并加强市政排水管网的疏导,加快暴雨积水排出,从源头减少触电的可能性。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事故警示教育力度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防范触电事故专项检查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电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无证上岗作业和持假证作业等行为,并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法律责任,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要形成警示案例在相关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切实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不断增强防范触电事故的安全意识宣传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触电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公共媒体发送安全用电提示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避免暴雨天气涉水出行,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引导市民正确应对触电事故,避免盲目施救,触电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直接触及触电者,并及时呼叫120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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