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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3号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05-27

  【预警因由】

  5月1日-20日,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并发生多起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领域:5月8日,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在龙华区东环二路与行人黄某发生碰撞,造成黄某死亡;5月10日,深圳市吉康土石方有限公司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前往月亮湾码头倾倒渣土过程中,车辆右侧与骑自行车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死亡;5月16日,南山区南山大道与登良路交汇处,1辆小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2人受伤。地铁施工领域:5月9日,盐田区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8132标,工人郑某在清理搅拌机堵塞物时被卷入搅拌罐,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13日,盐田区地铁8号线一期工程8133标段,工人龙某在吊运砂浆料斗时,被砂浆料斗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消防安全领域:5月5日,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庭广场负一楼,商户盒马鲜生送货车辆(电动车)户外的电池库房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5月12日,福田区深南路电子大厦因空调制冷机线路故障引发火情,2起火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燃气安全领域:5月14日,宝安区上南工业区张记隆江猪脚饭快餐店因煤气瓶爆燃,造成4人受伤;5月16日,罗湖区清水河街75号1楼(老武汉小吃店)发生1起4人疑似煤气中毒事件。有限空间作业领域:5月14日,盐田区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1名工人在清理生化池时晕倒,另2名工人在救援时受伤。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事故,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分析研判,多措并举,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预警内容】

  为迅速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遏制各类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实际,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高发势头。

  一、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综合采取宣传引导、举报奖励、铁腕执法、追责问责等措施,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和管控措施,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防护用具,严禁违规违章作业。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要督促相关企业强化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加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维修保养,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强制使用卫星定位仪及客运车辆凌晨限时停驶等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和“未经充分论证压缩工期”。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实施旁站监理。施工企业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防护及管理措施,按照规范配备防护用品,严禁“三违”行为;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论证和审批,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安全考核。消防安全领域:要督促各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切实强化火灾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要求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督促指导居民群众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残旧老化电线,严禁电线乱拉乱接,严禁电动车入户充电停放。燃气安全领域:要督促餐饮场所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使用指引进行操作,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爆燃事故发生。要督促相关燃气经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燃气使用用户的安全指导,形成管理合力;督促相关单位严格燃气瓶安全检测,杜绝不合格燃气瓶流入市场。有限空间作业领域: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的风险辨识,列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建立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逐级审批确认;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实操培训,确保一线作业队伍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针对事故高发行业领域,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各区及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深刻吸取光明区“4·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设,切实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要持续加大对货运、公交、泥头车等重点车辆运营企业的监管,通过完善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两客一危”、泥头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要继续保持禁摩限电高压态势,加大事故易发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载、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各区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务等部门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对易受汛期影响的危险边坡、隧道、涵洞、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地铁施工、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部位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特别是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建筑工务署等部门要督促地铁施工、治水提质、隧道桥梁等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制定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管道施工等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消防安全领域: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危险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老旧城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电气火灾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六类场所 十项必查”、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高风险区域和重大隐患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中央空调冷却塔火灾事故,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加强对冷却塔电机与配电箱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严防因电器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

  燃气安全领域:住房建设部门及各区要加强燃气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严把质量关,确保气瓶、阀门、软管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推行入户安全检查服务,协助用户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及住房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将餐饮场所列为安全监管重点对象,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销售黑煤气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因黑煤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区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巡查力量,加大对出租屋及“三小”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对于未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有限空间作业领域: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对未经审批、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未规范佩戴应急防护装备的,严禁上岗作业,坚决防止盲目施救等行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对垃圾填埋场、公园、公厕、废物处置中心等场所涉及的管道、沼气池等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住房建设部门要强化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化粪池、污水池、下水道等,以及各类在建工程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进行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贸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进料塔、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排查整治。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法律责任;要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刑事手段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人的惩治和威慑作用。要通过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火灾、建筑施工、有限空间等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在相关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一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案例,督促警示各类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科学有效进行救援,避免盲目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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