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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通报的通知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01-21

深应急〔2020〕10号

各区(新区、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输送管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应急〔2020〕7号)要求,重点开展春节前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做好停产复工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风险排查管控,特别是要加强设备防爆、防静电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区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每一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并抓好落实,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输送管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一并报送。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1·6”火灾事故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16号)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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