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3人,受伤8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2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05起,死亡23人,受伤5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过火面积4130㎡,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生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4000㎡。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平均雨量83.3毫米。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未收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
4.海洋灾害情况。未发生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二、2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1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2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7起,死亡12人,受伤14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接森林火警12起,经确认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30㎡。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平均雨量51.5毫米。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未收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
4.海洋灾害情况。未发生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三、对策措施建议
1.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对全市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措施,在保证疫情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秩序。要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引导企业提高自身防疫意识和能力,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各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欣佳快捷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迅速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场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隔离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封闭式管理的住宅小区(含城中村)、商务楼宇、园区企业等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保障城市运行、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保障群众生活必需等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重点企业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交通卡口以及隔离对象接送转运、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控,并督促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体防护、清洁消毒等自身防疫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各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深刻吸取宝安区航城街道“2·23”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对“三小”场所、城中村、物流仓库、易燃易爆场所、锂电池及涉粉尘企业、建筑工地及临时工棚等重点企业、场所部位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三合一”违规住人、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堵塞、违规使用燃气等突出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4.各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分析近期道路交通事故相对多发的规律特点,找准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和路面秩序严管,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泥头车及“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加强泥头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重点人群的精准培训教育,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5.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开展汛前防汛备汛工作,三防指挥部成员要尽快调整到位、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快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等各类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洪涝、台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努力提升抵御洪涝、台风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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