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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份全年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01-16

  一、1-12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1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83起,死亡305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死亡10人),受伤193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12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897起,死亡434人,受伤1129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2起,总过火面积约79680㎡,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生森林火灾3起,过火面积77500㎡。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平均雨量1882.8毫米,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79次、橙色预警28次、红色预警5次,台风白色预警7次、蓝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1次,启动防汛防风应急响应80次。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共发布29次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深圳海域共发生1次赤潮,发生1次风暴潮,未发生重大海洋灾害。

  二、12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2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3起,死亡26人,受伤17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2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21起,死亡34人,受伤89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接森林火警21起,经确认发生森林火灾3起,过火面积1.128万㎡。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1万㎡。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平均月雨量6.4毫米。

  3.地质灾害情况。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未发生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三、2020年第一季度形势预判

  第一季度适逢春节、元宵节日,受季节天气、春运、停产复工等因素影响,发生火灾、道路交通及工矿商贸事故的风险较高,必须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加大。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多,车辆违规超载、旅游包车违规运营、电动车违规上路载客以及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风险上升。特别是春运期间,自驾返乡人员剧增,来深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也将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是季节天气因素易导致火灾等事故。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第一季度我市天气仍以“干燥少雨”为主,各类诱发火灾的因素进一步增多,老旧住宅、商贸市场、宾馆酒店和大型娱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及建设工程工地,易因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用火不慎和违规动火等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春节、元宵节期间,祭祀及踏青旅游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冬春季节,海面气候多变,气温较低,也是海上运输和渔业海损事故高发期,需予以高度关注。

  三是春节前后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期间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春节临近,各类企业相继开展停工前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等操作,外出务工人员归家心切,思想上有所松懈,容易因误操作、违章作业等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春节后返工期间,企业复工检修作业频繁,建设项目相继开工,新招员工陆续上岗,导致违规违章误操作的可能性增大,易引发事故;春节前后,城市景观、城市绿化、垃圾清运、外墙清洗、装卸搬运、广告安装以及临时性展览演出场所搭建等作业活动增多,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风险增大,需予以高度关注。

  四、对策措施建议

  1.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近期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事故研判分析及监测预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加强春运、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提前研究部署停产停工及复产复工的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着力管控治理风险,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各区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全力抓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细化具体管用的措施,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个关键因素,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旅游包车、公交车、泥头车、出租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桥梁隧道、客运场站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运混装、酒驾醉驾毒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客货运车辆变相挂靠、以包代管、营运客车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各区和消防救援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物流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废旧物品回收站、餐饮娱乐场所、城中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三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消防通道堵塞、用火用电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森林“禁火令”,加强巡查值守,严防春节、元宵节期间因祭祀等活动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4.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监管,要提前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停工停产前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施工工地现场严格封闭管理并做好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严防因短暂停工停产导致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其他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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