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7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30起,死亡39人,受伤105人。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7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1人,受伤14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接森林火警5起,经确认发生森林火灾0起。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有10天局地暴雨以上强降水,平均月雨量222.4毫米。全市发布台风白色预警1次,发布暴雨预警信号34次(黄色26次,橙色7次),启动26次防汛“关注级”应急响应,7次防汛IV级应急响应,1次Ш级应急响应。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共发布5次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受台风“韦帕”影响,发生1次风暴潮。
二、1-7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7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697起,死亡255人,受伤657人。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7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20起,死亡173人,受伤108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总过火面积约63800㎡,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63000㎡。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有32天发生局地以上暴雨,全市平均雨量1261.1毫米。全市暴雨及以上日数9天,共发布暴雨预警信号128次(黄色96次,橙色28次,红色4次)。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共发布22次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深圳海域共发生2次赤潮,发生1次风暴潮,未发生重大海洋灾害。
四、对策措施
(一)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工作部署,逐一核查属地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履职尽职情况,把“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强化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设备及大型文体活动等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力量、最实措施、最大力度,打好特别防护期安全事故防范攻坚战,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省三防工作会议部署,严格对照防汛防台准备“十个查一查”工作要求,细化和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队伍落实、保障落实,提前组织对户外广告牌、行道树、水库和危险边坡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风情雨情水情监测会商研判,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提前做好应急响应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三)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龙岗区布吉街道“8·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对全市临街汽修门店等“三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安全设施设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跟踪整改,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抓紧构建“市主管部门行业指导、各区政府统筹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的“三小”场所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临街底层门店负面清单,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三小”场所坚决予以关停。
(四)各区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分析今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层次原因,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安全管控;要强化高速公路隐患排查和巡查管控力度,重点整治夜间视线不良、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等隐患问题;认真吸取我市客运车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发生“7·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持续推进“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八类重点车辆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营运车辆和驾驶员脱离企业管理等突出问题,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超载超限等各类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以严厉追责倒逼“三个责任”的落实,严防死守,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五)各区及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建筑工务署等部门要充分考虑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不利影响,全面深入排查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范围防汛防风安全隐患,突出塔吊和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建筑外脚手架、基坑(边坡)及暗挖工程、临时用电、工地围挡、临时工棚、简易宿舍等易受灾害性天气影响的部位,对发现的隐患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的,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要提前制定台风来临时人员疏散转移预案,确保一旦接到疏散指令后,人员有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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