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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11-26

  为深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落实放管结合,推动行政审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深度融合,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制定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市、区应急管理局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关,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审批环节现场核查力度,切实提升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后,安全管理松懈,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的情况。为扭转“安全监管部门不提,企业不做,安全监管部门提什么,企业跟着做什么”的被动局面,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改变以往忙审批的工作节奏,轻装上阵,把有限的行政资源从繁杂的行政审批工作解放出来,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群众提供便捷多样的公共服务,彻底扭转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安全监管局面。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制定过程

  市应急管理局在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时,面向各区、各部门先后两轮征求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1.坚持因项施策,分项分类开展行政审批。市应急管理局梳理各项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特点及行政审批对象风险程度,在实现全部危险化学品等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基于信息共享、自动比对、智能核验等信息化手段,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对象实行“秒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大幅度的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确保了行政审批的公开、公正、高效,让企业享受良好的办事体验。

  2.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长期以来,过频过密的涉企检查,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让监管人员疲于奔波,《通知》创新行政审批中的涉企检查方式,以远程视频动态监管、简化现场复查方式、市区统筹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在保证现场安全管理不放松的前提下,减少了涉企的检查次数,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坚持放管结合,实现安全监管闭环管理。一是定期对“秒批”通过的行政审批业务逐项进行人工复核,加强对(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撤销违背承诺或者弄虚作假企业的许可证;二是结合标准化工作,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与智能化智管相衔接,通过物联监测、视频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实时在线监测、及时处置危险化学品企业异常信息,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将风险隐患扼制在萌芽状态;四是修订完善《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各环节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强化行业自律,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会员企业涉行政审批事项的安全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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