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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员额招聘公告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2-04-19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招聘员额10名,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员额职位表》(附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30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31日后出生),适应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4.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思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不适合从事应急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xiaomuyang@sz.gov.cn;

  3.咨询电话:0755-88101719(工作日)。

  (二)须提交的资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1.《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员额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4.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如有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5.1寸近期证件照电子版(底色无要求)。

  备注: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须对本人填报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证书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三)资格初审和筛选

  1.招考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网上递交的电子资格资料进行审查,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招考单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3.招考单位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收到通知者即为未通过资格初审。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分笔试、面试两种,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常识、写作能力、业务能力、分析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各岗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每日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试当天需持“粤康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须检查“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试当天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核验考生身份证,经测温正常后有序组织考生进场。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可进行递补。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深圳市事业单位雇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员额职位表

  2.深圳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员额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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