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应急〔2019〕256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普法办,中央驻深及市有关单位:
近日,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19〕18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通知》转来我市,要求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竞赛活动对提升全民应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具有重大意义,通过竞赛活动将进一步普及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培育应急法治文化。本次竞赛总决赛将设在深圳,各区、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并尽力提供相关协助,共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竞赛活动部署,9月1日至9月30日为初赛阶段,是全民网上答题期间。各区、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发动员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网上答题,争取在初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并为参加总决赛做好充分准备。
三、共同抓好落实。各区、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及时跟进工作落实情况,并请提前制定本单位具体落实工作方案,连同《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表》,于9月5日前一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邮箱:yanghuaxing@sz.gov.cn)。初赛结束后,请对竞赛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转发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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