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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738号建议汇办意见的函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12-01

深应急函〔2021〕47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周威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制定深圳市“碳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的建议(建议编号:20210738)。贵委是主办单位,我局为汇办单位。经认真研究,我局现将汇办意见函复如下:

  6月15日,王伟中书记在市三防工作会议中强调,要坚持国际视野、世界眼光,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未雨绸缪应对气候变化对城市的影响,大力建设海绵城市,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和能力,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一、不断健全城市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防灾减灾方针政策以及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大力提升我市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保障我市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17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成立了深圳市减灾委(以下简称市减灾委),负责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的综合协调工作,解决了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诸多问题,有效提升了我市防灾减灾水平。

  2019年1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市委市政府贯彻执行“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机构改革思路,赋予应急管理部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牵头部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主管部门、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的组织部门、推动形成应急管理体制的支撑部门”的职能定位,授权其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级党政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我局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迅速完成改革后的职能融合和机构重塑,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统筹部门,切实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调度指挥职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实现了应急管理全灾种统筹应对、全链条有效覆盖、全过程综合管理,促进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市“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二、持续完善减灾救灾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深圳把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管理水平、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以及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和加重自然灾害作为重要内容,出台《深圳市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积极组织“1+4”防灾减灾救灾地方立法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大力推进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在市人大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已由市司法局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的情况,先后完成防台风、防汛、地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预案修编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应对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结合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过两轮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科学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一)率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2012年,我市在国内率先以整个城市为对象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4类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识别风险源138项,评估极高等级风险5项、高等级风险46项和中低等级风险87项,编制形成《城市公共安全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2013年,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深圳市公共安全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在全市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提升市民安全意识等方面制定了指导性文件和行动方案,在国内公共安全领域的探索开了先河。随后几年,深圳市不断推动《白皮书》落实工作,2016年至2018年期间,《白皮书》落实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成为减灾救灾防御体系建设的重要推手。

  2015年,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识别风险源295项,评估极高风险13项、高风险71项、中风险115项、低风险87项,及暂未定级风险9项。通过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数据库、编制风险地图,逐步形成了我市自然灾害类风险等级区划地图,建立了全市公共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及电子分布地图,为我市实现自然灾害风险动态管理提供了科学支撑。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牵头开展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出风险隐患55.76万处,其中,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2.77万处、事故灾难类隐患52.99万处,发出警示6.31万次,责令整改6.68万处,已整改54.8万处,整改率98.27%。所有隐患均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了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经数据分析显示,全市11个区的隐患数量逐月下降,整改率逐月上升。

  在气候变化引起的异常气象比以往更加明显的情况下,我局将会同气象、海洋等部门研究全球变暖大环境下海平面上升对海滨城市的影响。依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气候变化对策,强化应对热浪、强台风、洪水等异常气候的风险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安全发展。

  (二)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根据国家普查办、省普查办统一工作部署,2020年6月以来,深圳市以龙岗区普查试点为引领,以点带面,一边开展试点,一边推广经验,带动全市各区做好普查的前期工作。2020年9月26日,深圳市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普查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并印发了办公室人员组成名单和工作规则。目前,全市11个区都已经成立领导小组,形成普查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全市区划审核工作。市气象局、市住房建设局已印发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海洋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市水务部门将结合水务工程落实经费开展普查,地质、水旱、海洋、森林等各行业单灾种和承灾体调查落实方案正在制定中,形成部门协作联动的良好局面。

  四、高标准提升防灾减灾工程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组织实施《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根据上级的部署,2019年12月,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中,市应急管理局是第一召集人,谋划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2020年12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市应急管理局等8家单位牵头,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等九项重点工程44项重点任务,计划在三年内投入338.74余亿元,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实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印发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等8家单位牵头按照“急用先建”原则,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截至目前,九项重点工程44项重点任务中,已完成立项19项,部分立项14项,未立项11项。九项重点工程整体完成率约25%。

  五、持续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快灾害监测站点建设。目前,全市初步建立了气象、三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了气象、三防、地质、地震等信息化系统,气象综合预报质量连续三年名列全省第一,防震减灾信息管理与地震应急辅助决策计算机系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截至2020年,全市建有7个气象综合观测基地、229个自动气象站、207个雨量观测站点、138个河道水位站、186个水库水位站、3个潮位站、31个地下水位站、201个内涝站、31个地震台、6个地质灾害监测站网点、731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6个森林火灾瞭望台、7个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系统。

  (二)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工作。2012年,我市出台了《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依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建成并运行全市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2015年,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启用,出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化指导文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高预警信息传递时效。

  目前,我市面向社会公众主要发布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火险、地质灾害等12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积涝预警、环境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等3类气象次生灾害预警,并通过与各大运营商、广播媒体、互联网公司等社会公共传播媒体合作,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15种发布渠道(全网短信、决策用户短信、微博、微信、电台、电视台、网站、腾讯Tips弹窗、部门传真、深圳天气APP、户外LED屏幕、交通诱导屏和车载电视等,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选择相应的发布渠道)一键式发布,预警信息1分钟之内可到达公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在收到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传播,并按照规定的频次传播实时预警信号;手机预警短信以街道为单元的分区精准靶向发布,全网短信发布在2~3小时内完成,覆盖来深漫游用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深圳第一高楼)、京基100两栋超高层建筑户外LED外墙实现视频播放台风预警信号。截至2021年,全市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99%。

  六、鼓励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通过巨灾保险推进减灾救灾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接市巨灾保险工作,通过巨灾保险推动全市的灾害救助工作。巨灾保险救助灾种涵盖了台风、暴雨、洪涝等16种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引发的核事故,充分结合深圳灾害风险特点,基本上涵盖了一般性灾害及特殊核风险。保障内容主要为人身伤害、救灾安置费用、房屋倒损补充费用等。2014年以来,深圳市通过巨灾保险共救助5042人次。其中,人身伤亡救助214人次,转移安置4784人次,支付救助理赔赔款1659.4825万元。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我局将继续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与人保财险等5家“共保体”完成保险协议续签;同时,出台《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巨灾保险救助。2021年2月初,为进一步做好深圳市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巨灾保险救助规范有序实施,切实保障受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最新保险协议内容,修订发布了《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工作规程》,向各区及全社区发布,为群众申请巨灾保险救助提供有效指引。

  (二)全面加强市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搭建公众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平台,为市民群众参与应急救援营造条件。开设12350安全隐患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接听并受理安全生产隐患24844宗,咨询类10337宗,隐患举报投诉类14507宗,发放奖金116.72万元。运用“两微一网一抖”(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抖音)等新媒体搭建互动平台,为公众提供获取安全应急知识、咨询常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的渠道。开发“学习强安”APP,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安全宣传、教育学习一站式服务;截至2021年6月,平台注册用户超353万,用户总学习时长超212万小时,在线取证人员超15万人,累计节约社会成本超过6500万元。联合深圳电视台,聚焦与市民生产生活关联度高的电气火灾、燃气安全、“高坠”等安全问题,定期推出“城市安全哨”专题节目。开展“安全及应急管理第一课”行动,针对外来劳务工人员、学生等8类重点群体推出“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推出“应急侠”系列漫画,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市民普及安全知识,广受好评。指导全市各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2021年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全市共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372场,活动参与人数约107万人次,制作、发放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宣传品约115.5万份,组织防灾减灾救灾演练160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讲座254场,灾害隐患排查2012次。

  (三)大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加大对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的物资投入、经费投入。其中,各区为每个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的社区安排基本创建宣传工作经费约5至10万元,街道按1:1资金比例配套工作经费。截至2020年,我市663个社区中,共165个社区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创建比例位于全国前列。2021年3月,市减灾办牵头印发《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计划三年内,深圳将以35%、70%、100%的速度逐步推进创建工作,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打造减灾社区的深圳地方标准,推动全市所有社区达到“深圳综合减灾社区”标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以上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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