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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02203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2-11-14

尊敬的董建军委员:

  《关于政银媒企携手助力构建城市应急保障管理机制的提案》(提案第2022036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深圳银保监局为会办单位。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明确专门的处室负责办理。经与会办单位密切沟通研究,深入调研,现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部门研究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新模式,总结形成可推广的案例”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从我市各行业领域聘请兼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 

  依法进行监督,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应急管理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二是出台《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选聘资深专家,建立专家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为日常咨询评价、巡查检查、事故调查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制定《深圳市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培育、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局主管的社会应急力量包括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深圳市应急管理学会、深圳市深援水域搜救志愿者联合会、深圳市公羊会救援促进中心和深圳市红十字救援促进会等5支队伍,共约1600人。四是组织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考核工作方案》,2022年将培训考核不少于1万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基本覆盖全市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场超市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到2024年底,全市累计培训考核人数不少于3万名,实现全市平均每平方公里、平均每万人有不少于15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以及街道、社区的“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

  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相继开展“工行驿站”、“劳动者港湾”等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和推广。我局继续支持商业银行发挥遍布全市的银行网点渠道优势,携手社会力量,通过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民、公益服务,进行参与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支持商业银行组织发动员工积极参加“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共同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为城市安全守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关于“政府牵头整合相关资源,共同将银行网点打造成社区轻型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应急宣传教育基地、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议

  我局提前谋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和避难场所管理等工作,全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根据深圳市灾害特点和公众自救互救需要,参考北京、陕西等地做法和经验,发布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引导市民积极储备必要的家庭应急物资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升市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对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储备安排、储备品种、物资管理以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健全我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提升全市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救助能力。三是创新采取政企共建、企业自建等灵活方式,统筹推动全市安全教育基地(场馆)建设,初步建成1+6+13+16(即:市级+区级+街道社区级+专项特色馆)全市36家安全教育基地矩阵,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四是统筹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场所避险安置保障功能。印发实施《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牵头编制深圳市地方标准《台风暴雨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启用运行和关闭管理工作,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水平。截至2022年6月,全市登记在册的应急避难场所1183处,其中室内应急避难场所682处、室外应急避难场所501处。部分场所因改扩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等情况暂停使用,可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共619处,面积117.71万平方米,可容纳17.31万人。此外,在疫情和汛期双叠加的形势下,我局指导各区按照属地原则指定补充临时室内避险场所166处,目前全市室内应急避险场所(含临时室内避险场所)共785处,有效安置容量25.06万人,保障汛期转移避险安置需求。

  我局支持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合理优化物理空间,将其打造成社区小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作为政府实物储备的有益补充。同时建议结合银行网点周边环境风险特点,针对性储备一定应急物资,加强物资器材使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以便在突发事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商业银行在客户宣传教育方面具备较好的渠道和群众基础,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局支持商业银行在营业网点因地制宜,通过展示安全宣传海报、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播放安全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安全知识。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经政府规划、建设或改造,用于群众避险安置的安全场所。《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等文件已明确场所布局选址、日常维护、启用运行和关闭管理等相关要求。目前我市应急避难场所主要是依托于学校、社区中心、福利设施、文体设施等公共场所(设施),并相应明确了场所行政主管部门、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单位)的管理责任。银行网点在布局选址、建筑结构、设施设备与物资储备等方面,无法完全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在应急启用时,应急避难(险)功能与银行网点正常金融服务功能将存在冲突,因此不适合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在紧急情况下,在政府启动社会动员后,银行网点可根据场所实际情况,自主开放作为社会临时避险场所,向公众提供紧急避险等志愿服务。

  三、关于“搭建由政府主导、多方力量参与,集应急发布、广播、知识宣传等为一体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服务综合平台”的建议

  我局遵循安全宣教规律,积极统筹宣教资源,开拓创新,着力提升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一是整合宣传资源,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宣教矩阵。牵头联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合作媒体等单位,对全年重点宣传内容等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质量要求,有效避免重复制作、质量粗糙、资源浪费等问题。与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报业集团等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资源高频、高质、高效发布宣教产品。优化升级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功能,打造“坚守”、“应急先锋”等系列优质专栏,公众号总用户数达177万人,在2022年5月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省级政务新媒体综合评价“微信榜单”评比活动中位列第一。二是推进智慧宣教,打造精准化、智能化的宣教平台。落实应急管理部全国“智慧应急”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科技强安”战略,集中力量开发运营集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学习强安”APP,将其打造成深圳应急安全宣教平台,乃至全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公共平台。“学习强安”平台自2020年1月上线以来,注册人数已达430余万,注册企业超15.4万家,开设总课程700余门,用户累计学习总时长超231万小时。三是精心培塑品牌,创作有生命力、感染力的宣教产品。联合深圳电视台推出“城市安全哨”民生监督专题节目,采取现场直击查隐患、专家支招抓整改、市民参与话安全等形式,曝光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该节目连续播出三年累计59期,现已升级为“深圳应急时刻”节目,平均每期收看观众30余万人。精心摄制一批极富感染力的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作品,连续两年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5部作品获一等奖,2部作品获二等奖。四是与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在电台新闻频率FM89.8和交通频率FM106.2早高峰和晚高峰时段开展应急管理公益广告宣传,并分别开设“应急30秒”专栏,播放森林防火、防汛防旱防台风、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方面安全知识。

  我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创新宣传方式,共同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广播和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同时尊重商业银行意愿,支持商业银行参与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商业银行可发挥物理网点分布广、客户数量多的优势,将银行网点作为安全宣传阵地,为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作出积极贡献。

  四、关于“发挥深圳科技和产业链优势,加快推动应急领域产业发展,探索多主体参与的应急管理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我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创新及应用推广,积极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逐步提升支撑和服务城市安全发展的能力。一是培育安全应急产业集群。我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产业主管部门对接探讨安全应急产业发展计划,共同谋划产业布局。2022年6月,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专项部署在安全应急技术装备、安全应急服务、安全风险防治等领域的重点工程,推动安全应急产业集群发展。二是推动组建创新平台载体。充分发挥深圳基础优势扎实、创新优势雄厚等各方面优势,打造城市安全发展科技创新平台。2021年10月,我市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实验室获批,成为应急管理部首批创建的13个重点实验室之一。2021年12月,应急管理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城市安全发展科技研究院(基地)在深圳揭牌。三是加强科技攻关及应用推广。依托市科技创新委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凝练应急管理领域关键技术需求,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开展研究工作,2020年至2022年,共立项研究课题16项。指导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南方新兴超大型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借助高交会平台,持续组织五届应急安全科技展及相关主题论坛,展示交流深圳在智慧应急方面的建设思路、实践探索及成果。四是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引(2022-2025年)》,加强我市应急管理系统队伍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应急管理队伍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动实现我市应急管理队伍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深圳银保监局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金融资源和金融科技等方面优势,引导商业银行继续加大对深圳应急管理领域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深圳应急管理领域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形成具有示范区特色的应急管理领域产业链。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应急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推动多种社会主体参与应急管理人才培训,全力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以上是对您提案相关内容的回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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