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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在线访谈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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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主题:《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21年4月14日下午15:00

  主办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访谈嘉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金山,综合防灾减灾处副处长温浴平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举办的在线访谈。2021年3月31日,深圳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地震局联合印发《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方案实施标志着深圳市启动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这对提升我市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社区备灾应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我们邀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金山和综合防灾减灾处副处长温浴平两位同志,谈谈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建设相关安排。

  首先,请杨金山副局长介绍《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杨金山】: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通过网络平台与大家交流。今年发布实施《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减灾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唐山市考察时指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各种资源,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2020年6月16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明确要求“在各级减灾委员会组织领导下,地方应急管理部、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2020年7月10日,广东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提出全面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十个有’建设,自然灾害频发高发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优先建设,力争珠江三角洲地区100%、粤东西北地区50%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十个有’建设;到2021年,全省行政村(社区)实现‘十个有’建设全覆盖”。

  二是落实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要求2020年12月18日,深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建设综合减灾社区。加强社区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全面建设深圳特色的综合减灾社区,解决防灾减灾救灾‘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工作任务。通过推动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突出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下沉,推进基层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筑牢社区安全防线,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是城市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圳是进入汛期后,经常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同时,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也在积累。加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减少灾害风险、减轻灾害损失的迫切需要,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既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各项工作的着力点。2019年,我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组织开展了全市减灾社区普查工作,结果显示深圳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社区后续投入不足、社区减灾工作质量亟待加强。因此,全面推进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努力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也是城市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

  【主持人】:明白了。那么,我们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以及最终会实现怎样的目标呢?

  【杨金山】:此次深圳综合减灾社区的创建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在今年5月底前。各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将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各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每个街道推选至少1-2个社区率先开展创建。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街道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分步创建,具体是今年6月到2023年10月,各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按照实施计划,指导街道、社区围绕2021年至2023年的工作目标,即35%、70%、100%的创建达标率,有序开展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对照《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完成创建的社区,依《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第三阶段:总结巩固,到2023年底,市减灾委办公室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形成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动态评估机制,推动深圳综合减灾社区标准化再上新台阶。希望通过综合减灾社区的全覆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社区做到有灾能应、响应及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持人】:感谢杨局的详细讲解。下面,请综合防灾减灾处温浴平回答网友在线咨询问题。

  【网友提问】: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如何参与到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中?

  【温浴平】: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热情和支持。综合减灾是一个涵盖范围比较广泛的概念,大有可为,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一起来做。比如:社区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组建,救援装备配备,开展社区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评估,灾害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还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培训等等。很多工作都需要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进来,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远远不够。《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您可以关注各街道、社区的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进程,主动对接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了解更具体的需求,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提供服务。

  【网友提问】: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温浴平】: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是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广东省关于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带有浓重深圳色彩的地方性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组织管理、队伍建设、风险评估、隐患治理、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保障、宣传教育、亮点建设等8个方面45项具体创建内容,并配套制定管理工作指引、创建标准、验收评分参考表,其中,管理工作指引六个章节,主要明确编制依据、各级部门职责、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创建标准主要细化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社区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素,并提供部分可参照模板,如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宣传手册、风险地图等编制模板;验收评分参考表主要细化评分指标、评估内容、满分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依据,为开展综合减灾社区自评、评审提供依据。

  【网友提问】: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和居民有什么联系?

  【温浴平】:深圳综合减灾社区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深圳综合减灾社区的创建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比如:参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参加应急演练、参与科普宣教和公众培训等,鼓励居民购买灾害保险,分担灾害损失,提升灾害风险意识,《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实施方案》明确“鼓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参加燃气险、火灾险、意外险等各类灾害事故保险,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加强社区楼(栋)长、居民代表、学校代表、医院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专家学者、辖区义工等参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演练活动,尤其争取更多中小学生参加,有相对固定的科普宣传教育场地,定期向社会开放,为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社会群体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大家可以通过所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具体了解相关内容。

  【网友提问】:深圳现在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吗?可以参观学习吗?

  【温浴平】:深圳自2007年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来,全市662个社区中已有165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四分之一的社区是示范社区,比例较高。深圳综合减灾社区的创建标准,高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大家可以通过所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查询相关已挂牌社区名单,并进行交流学习参观。

  【主持人】:感谢温处的详细讲解。下面,我们来回答其他网友在线咨询问题。

  【网友提问】: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成功后,能给社区居民带来哪些具体的好处?

  【温浴平】:通过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让社区更安全、更宜居,让居民通过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学习掌握避险避灾技能,让居民知道在灾害来临前该怎么去防范,万一发生意外该寻求谁帮助,帮助居民能够在突发事件情况下,及时了解预警信息并进行紧急避难转移,提高居民个人应灾备灾能力。

  【网友提问】:如何保障3年内全覆盖创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

  【温浴平】:《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指引》明确规定“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各街道要加强对已命名社区的日常管理。各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社区创建的抽查评估,抽查比例由区、街道两级视情况而定。对抽查不合格的,由各区应急管理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对深圳综合减灾社区进行抽查,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在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将优先获得国家、省荣誉称号的推荐名额;各区对在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主持人】:好的,感谢杨局和温处接受我们的访谈,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参与,我们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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