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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在线访谈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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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主题:救灾物资储备标准

  访谈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主办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访谈嘉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金山,应急指挥和预案管理处副处长温浴平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的在线访谈活动。近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深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参与编制的《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正式发布实施。标准的发布,对推进全市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储备体系,实现科学储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杨金山和应急指挥和预案管理处副处长温浴平两位同志,来和大家聊一聊有关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相关内容。

  首先,请杨金山副局长介绍一下《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编制的背景。

  【杨金山】: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通过网络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从项目启动到印发实施历时3年时间,期间做了大量研究和调查工作,编制这个储备标准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急物资保障、灾害救助的工作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要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6〕25号)《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64号)《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粤府令第246号)《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粤府函〔2017〕53号)《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深减灾委〔2021〕2号)《深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总体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均要求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保障受灾群众衣、食、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提升我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的现实需要。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最发达的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地处水循环极其活跃的华南湿润气候区,伴随着气候变化和快速城市化的影响,台风、暴雨、城市内涝、滑坡、泥石流、高温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机构改革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安全研究院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调研,调研发现各级储备单位存在储备品种、储备方式、储备数量上下不衔接、不统一的问题,储备什么、储备多少、怎么储备的问题没有解决。因此,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加强应急资源保障能力的需要,也是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支撑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主持人】:明白了,原来救灾物资的储备不仅是国家、省、市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息息相关。那么,这项标准的亮点和特色有哪些呢?

  【杨金山】:这项标准是深圳先行先试的经验总结,是全国首个救灾物资储备地方标准,亮点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统一了救灾物资储备相关术语。机构改革以来,救灾物资职能划转、人员调整幅度较大,工作人员不熟悉,加之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范中对部分概念尚未定义或定义不统一,导致地方和基层对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中相关名词和术语理解偏差较大,本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用语,明确了“转移安置人员”“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混合储备”的术语定义,为基层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了储备方式及储备品种精细化。目前国家、省、市文件对救灾物资的品种及储备方式的设定相对单一,在实践中深圳市及各区在储备物资时也存在差异,上下衔接不畅顺。本标准基于深圳市场经济发达的特点,首次提出了部分保存期限长、需求量多、市场流通量大的物资,可以运用“混合储备”的方式进行储备,结合市场供应情况,在确保应急调用的情况下,政府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政府实物储备和商业储备,兼顾了物资储备的效益和效率。此外,本标准对标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有益经验的同时,结合深圳的实际储备经验及地方特色,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新增了储备品种,例如移动桌椅、发电式移动照明灯塔、防潮垫、睡袋、枕头、卫生巾、垃圾袋、尿不湿、婴儿奶粉,更全面扩展了救灾工作人员配套装具,详细划分为个人防护、指挥装备、装卸运输三个功能类别,包括15个品种及4个备选品种。三是首次构建救灾物资储备数量测算模型。标准分析和分解了影响救灾物资储备量的因子,明确某品种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数量由转移安置人员数量、单人物资使用量、物资损耗补偿系数、救助时长等共同确定。转移安置人员数量由转移安置人员基数、需政府救助的人员比例、需发放某品种物资的比例(与转移安置人员的年龄组和性别等有关)等共同确定。四是对救灾物资规格、质量给出参考性意见。标准结合现行标准、深圳市级部门采购救灾物资时的要求及深圳地方特色,对储备品种的规格、质量、安全参照标准给出了参考性意见。例如:结合深圳夏长冬短,气候温和的亚热带向热带过渡型海洋性气候特点,要求冬棉被(单人被)和防寒服满足广东冬季气温(<10℃)条件下保暖需求,冬被填充物建议为2公斤/床,防寒服单件重量建议≥1.5公斤。

  【主持人】:感谢杨金山副局长的详细讲解。下面,让我们请温浴平副处长来回答网友在线提出的问题。

  【网友提问】:这项标准的适用对象是哪些呢?  

  【温浴平】: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标准的制定针对的是全市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单位,包括市、区、街道、社区,均可使用标准开展储备工作,在开展工作时需要与《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深应急〔2022〕10号)规定的各区储备量充分衔接,满足基础的储备要求,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区级部门要统筹指导各街道完成储备,街道的储备数量测算方法可以充分参考地方标准。

  【网友提问】:这项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温浴平】:《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共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救灾物资分类、储备品种、储备方式、储备数量8个章节,医疗急救包参考清单、救灾物资推荐品种定额及备选品种、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参考标准及推荐规格、参数3个附录。标准回答了救灾物资储备什么、储备多少、怎么储备三个核心问题。

  【网友提问】:为什么要选择台风(暴雨)和地震作为救灾物资储备的典型灾种进行分析呢?

  【温浴平】:通过我们的研究和实际救助经验,只有台风(暴雨)和地震灾害需要全域大规模人员转移安置救助,可以理解为储备数量只要满足台风(暴雨)和地震灾害这种需要全域大规模人员转移安置的灾害,那么在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储备的数量也能够满足了。

  【网友提问】:应该如何确定储备数量测算的基数呢? 

  【温浴平】:这位网友应该是研读了标准提出的问题,储备数量测算的基数是由区域历史灾害中政府转移安置人数最多的一次确定的,全市储备基数总体上是基于近十年来转移安置人数最多的“山竹”台风来确定的,并兼顾了地震等灾害转移安置人数。各区在安排街道储备任务时,应该充分收集整理区、街道、社区历史转移安置人员数量,统筹分配储备任务,保障储备数量的合理性。

  【主持人】:感谢温浴平副处长的详细讲解。下面,我们来回答其他网友在线咨询问题。

  【网友提问】:各级储备单位在实际开展储备工作时需要完全按照标准进行储备吗? 

  【温浴平】:这位网友的问题非常好,《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作为深圳市地方标准,是推荐标准而非强制标准,因此不具有强制性。标准在制定时,充分衔接了《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深应急〔2022〕10号),因此建议各单位在储备时,充分参考标准,可以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丰富储备的物资种类,增加储备数量,但应满足实施计划的基本要求。

  【网友提问】:为确保标准的执行,政府部门接下来计划开展哪些工作来?

  【温浴平】:接下来,我们会组织各区、街道救灾物资储备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标准的培训,加强对标准的学习。同时,会组织对全市各级仓库开展抽样检查,查看物资储备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物资是否完好可用,确保物资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动、用得上。

  【主持人】:好的,感谢杨局长和温处长接受我们的访谈,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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