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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2-12-21

市政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深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采取多项举措,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会,引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上级有关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付诸行动、见诸成效。二是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分阶段分批次持续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三是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在应急管理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支部学习内容,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二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书籍,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讲解。四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地方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具体工作中,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要法律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提前进行谋划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处室分工及分管领导,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撰写年度依法履职报告,按要求报送市人大、市委依法治市办等单位。

  (四)推进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完善应急管理地方法规体系。一是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主动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对条例的定位、总体思路、框架结构及相关最新法规文件衔接等开展深入研究。目前,该项立法已完成前期调研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二是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和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该条例已于2022年6月23日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三是牵头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突破现行的“单灾种”立法模式,构建多灾种、全链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该条例已于2022年12月1日由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下一步将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审议。四是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优化应急救援流程,提高应急救援效率。该项立法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各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

  与此同时,我局积极推进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是制定《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2年版)》,建立危险化学品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列明不同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种类以及所采取的禁止、限制、控制等管理措施。二是印发《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我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牵头制定深圳市地方标准《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指南》,明确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中组织管理、队伍建设、风险治理、预案编制与演练、应急保障、宣传教育、亮点建设等7大类33小类的创建内容及13条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要求,有效推进我市基层综合减灾“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

  (五)优化审批服务,有效推进便民利企

  一是集中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我局目前共有4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包括34项行政许可、8项公共服务,均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集中发布。申请人可在网上查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设立依据、咨询投诉电话、救济途径等相关内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全部开通网上申办功能,实现“一门一网式”办理,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申办,亦可以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办理。三是压缩审批服务办理时限。将34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总和由法定的1070个工作日压缩至149个工作日,压缩时限占比高达86.1%。实现即办件(承诺当日办结)23个,即来即办率达67.6%。四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对象风险程度及行政审批业务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协同推进、动态调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30项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2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秒批”,(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延期)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服务,大幅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六)严格遵守行政程序,持续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要求,提前制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求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工作,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遵守《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相关规定。根据法规最新修改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或修改。三是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专栏,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民意征集公告、民意征集结果、听证公告、听证结果、决策发布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参与行政决策。四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集中公布我局制定或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便于广大群众查阅或下载。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分类标注。五是开展多形式政策解读。通过文字、图解、视频等形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背景、目标、内容等方面开展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我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七)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体制

  一是落实中央和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研究起草深圳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二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相关要求,全力推动“局队合一”体制建设,争取在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机构独立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三是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街道负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机构的监督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等内容。四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全市遴选了1个区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点,11个街道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有关部署要求,联合市司法局转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应急〔2021〕93号),研究起草《深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

  (八)强化行政执法,促进执法公正文明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检查隐患查处率,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结合上级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攻坚,着力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现场管理混乱的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点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7340次,查处事故隐患21968项,实施行政处罚4854次,经济处罚金额10872.52万元,有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文件要求,按规定开展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工作,推动“三项制度”融入行政执法全流程,确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执法记录有档可查、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强化法治基础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执法+专家”执法,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通过“以案说法”模式,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最新修改情况,对《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修订,指引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被首次发现后能够按要求整改消除危害后果,且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认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良好的,一般不予立案查处,已经立案的可不予处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案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指导队伍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件质量。五是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九)加强法治学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全面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业务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向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讲解《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主要围绕立法背景、条例内容和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增加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监管和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两法衔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务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内容,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积极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加率和及格率实现双100%。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统筹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基地(场馆)规范化建设,积极利用安全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普法,2022年8月,我局所属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认定为首批“科创中国”创新基地之一;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和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传播应急理念,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累计80场,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活动累计50场;积极创作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新颖的普法作品,不断提高普法活动的趣味性和针对性,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我局创作的《未形之患》等4部作品获三等奖;精心打造“深圳应急时刻”“深安大家谈”等品牌节目,通过电视、网络等平台播出,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深圳应急时刻”专题电视节目在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征集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普法项目”;积极发动各区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深圳市参与活动人数和总积分在全省名列前茅。

  (十)强化法治保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

  一是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我局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职责、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法律顾问管理,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专业支撑。二是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我局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加强我局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律事务中的职能作用。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我局无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尚未完全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应急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有待加快推进。国家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职能已进行相应调整,部分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尚未及时制修定,个别法规亟需加快立法进程。二是部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尚待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自2019年1月挂牌成立后,先后建立健全了一批依法行政工作规章制度,但随着近几年来国家、省陆续出台相关新制度和提出新要求,我局相关规章制度需对应作出调整修订。三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22年深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我局获第三名,工作获得一定程度认可,但从对标先进的角度也仍有持续改进提升的空间。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动应急管理地方立法进程

  一是加快推动《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争取尽快由市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二是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起草工作,尽快征求各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市司法局审查。三是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起草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报请市司法局审查。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及时修订《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确保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等相关要求保持一致。二是加强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三是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人员的专业支撑作用,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等法制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

  (三)加强学法普法工作

  一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向干部职工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三是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专此报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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