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推荐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繁体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3年汛期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3-10-31

深防指〔2023〕24号

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今 年后期我市发生台风暴雨及洪涝等灾害风险明显降低,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定于10月31日结束2023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水毁工程修复、地下空间防汛设施加装、应急物资储备、积水内涝点和危险边坡整治、应急预案修编、业务培训等工作。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防御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10月31日

相关链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标识码:440300008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002号

粤ICP备19041158号-1

网站支持IPv6

联系方式:

举报投诉热线(邮箱): 12350;12350yjjb@sz.gov.cn
事故接报电话: 0755-88100100
咨询电话: 0755-88101175
考核发证查询电话: 0755-23481891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5楼
政务邮箱: yjglj@sz.gov.cn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