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2020120016,举报内容:罗湖区翠竹街道民新社区东门北路***号“深圳市**办综合**部”,该单位大院内急诊12号楼正在进行室内改建装修施工,安装在12号楼外墙用于施工的“建筑电动升降机”有以下违规现象:1、升降机地面层卸料口没有设置安全门;2、升降控制器(开关)没有配备专属箱柜(专管专用);3、升降机电机及架体金属构件没采取可靠的安全接地,存在安全隐患。
核查情况: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深圳市**办综合**部”现属于市人民医院管理,为市卫健委直管单位,我局立即向市卫健委报告,并协调市卫健委督促市人民医院落实整改。1月4日,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1.升降机地面层卸料口已设置安全门;2.升降控制器(开关)已配备专属箱柜(专管专用)。3.升降机电机及架体金属构件已采取可靠的安全接地措施。
(提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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