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2020110006,举报内容: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川路与**路交汇处“**山*号花园”,该单位塔吊超出作业范围在道路上方作业,对面即为宝安中学学生、家长出入必经之路,存在安全隐患。
核查情况:经新安街道接函后,已立即转区住建局进行核查,12月9日,接区住建局回复核查情况如下:上川路与群辉路交汇处“**山*号花园”该单位塔吊超出作业范围在道路上方作业,情况属实,已责令该项目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监督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保障行人在人行通道行走安全:1、在该位置的塔吊设置限位,使得塔吊回转不超出作业范围,即不在道路上方进行作业;2、加强塔吊司机、指挥的安全技术交底,规范塔吊吊运行为;3、安排专业公司每月对塔吊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塔吊运行顺畅;4、该位置的塔吊计划于2021年1月10日进行拆除。新安街道将继续跟进,待整改完毕后再报贵办,后续管理措施:住建局监督组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塔吊不超范围作业。
情况属实。
(提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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