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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33L/2021-0067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1-20
名称: 安全生产信用风险提示之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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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用风险提示之一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今年两起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应急函〔2020〕486 号),要求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把瞒报事故的责任单位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管理。

  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信誉。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首先必须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施救。不应存侥幸心理,故意瞒报、谎报事故。如存在瞒报、谎报事故情形的,一经查实,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会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予以公告,受到各部门的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