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应急规〔2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23年6月27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延长<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深应急规〔2023〕2号)。现依据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3133L/2025-0005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名称: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号: | 深应急规〔2025〕2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主题词: |
深应急规〔2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23年6月27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延长<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深应急规〔2023〕2号)。现依据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2389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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