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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33L/2024-000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07
名称: 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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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次数:-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做好2024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

  一、根据《“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深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应急管理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围绕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突出风险防范、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防灾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等内容。同时,结合应急管理现实监管需要,逐步打造符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应急管理地方标准体系。

  二、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结合辖区、归口业务风险特征和监管需要,可以直接提出立项建议;也可以广泛

  征集辖区、归口业务领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的立项建议。提出的立项建议,应填写《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2)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请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汇总本辖区、归口业务领域提出的立项建议,于2024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基层基础处。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市应急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

  三、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应急管理领域制定地方标准的工作需要,按照“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遴选和审核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2024年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2024年)

  3.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2024年).doc

3.附件3:2024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