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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33L/2022-004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1-30
名称: 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提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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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提醒

发布日期:2022-11-30  浏览次数:-

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倡导近期居家办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给当前疫情防控大局添乱,市应急管理局作出以下提醒:

  1.企业要结合员工到岗人数及生产力量,合理安排生产进度,严禁在缺人少员状态下满负荷生产,严禁随意安排无资质人员顶岗。

  2.原则上不得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得进行集中检维修作业。确需开展的,必须提级管理,严格执行“四令三制”,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交叉作业。

  3.严格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坚持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杜绝随坏随修、以修代保、频繁的大拆大卸的做法,使设备设施保持安全正常运行。

  5.落实领导带班、安全包保、承诺公告等制度,加强现场巡检,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消除在萌芽状态。

  6.合理配备本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及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始终保证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齐全、有效。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