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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3-10-16

  经过多年的发展,深圳市各主管部门基于自身行业、领域风险特点,通过自身建设或依托所属事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初步建成了涵盖森林消防、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建筑工程、轨道交通运营、道路养护、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工程、水旱灾害抢险、特种设备、海上搜救、公用事业保障(电力、燃气、供水、排水、通信)等专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实现了行业、领域的全覆盖,初步具备了应对各类较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但是调研发现,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仍属于“粗放式”,尚无规范化、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在建设管理标准、指挥调度机制、培训演练、保障体系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建设考核标准不一致。目前只有森林消防、危险化学品等少数重点行业、领域有队伍建设相关规定,电力、燃气等基于企业标准制定了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水旱灾害、生态环境、特种设备等大多数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队伍考核流于形式或者没有考核。

  二是队伍指挥调度不顺畅。长期以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和指挥调度,市应急委办统一管理难度较大,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也经常出现各自为战、合力不足的问题,影响应急救援的整体效能。

  三是队伍培训演练不到位。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缺乏系统专业化培训、训练,“以工代训”现象普遍,整体队伍训练质量不高,针对性演练不足,实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队伍保障体系不健全。专业救援队伍普遍存在经费不足问题,救援物资及装备储备数量少、种类单一、针对性不强;部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稳定性差、专业人才不足、队员配置不足等问题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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