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一)隐患排查情况
全市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共66449家,完成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的单位66410家,完成自查65521家,完成巡查36298家,排查隐患153152条(其中企业自查82430条,政府巡查70722条)。
(二)全市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分布情况
全市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66449家,其中宝安区16092家,占比24.22%;龙岗区14061家,占比21.16%;福田区8586家,12.92%;龙华新区7586家,占比11.42%;南山区7065家,占比10.63%;罗湖区6449家,占比9.71%;光明新区2218家,占比3.34%;坪山新区1853家,占比2.79%;盐田区1570家,占比2.36%;大鹏新区969家,占比1.46%。
(三)市各有关部门所管辖隐患数
市各有关部门所管辖的隐患数包括:(1)本行业单位自查隐患数;(2)本部门及下属各级对应行业管理部门巡查发现本行业单位隐患数;(3)其他行业单位自查分流而来的隐患数;(4)其他部门巡查分流而来的隐患数。因此,存在部分隐患由多个部门共同管辖的情况。市各有关部门所管辖隐患数位居前列的有:市经贸信息委138403条、公安消防局33105条、市场监管局10222条、住房建设局4856条、文体旅游局4649条、教育局4153条、交通运输委2149条、公安局1905条、卫生计生委1351条、食药监局778条、人力资源保障局703条。
(四)隐患类型分布情况
在全市排查出的隐患中,各类隐患占比分别为:消防安全类49.57%、其他类12.06%、电气安全类9.91%、作业环境类6.32%、记录档案类6.23%、规章制度类3.15%、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类2.67%、操作规程类1.84%、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类 1.77%、教育培训类1.73%、机械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类1.32%、事故和应急管理类0.9%、危险化学品类0.73%、危险设备类0.47%、建筑施工类0.43%、资质证照类0.31%、特种设备类0.26%、危险作业类0.23%、有限空间类0.09%、交通运输类0.02%。
二、隐患整改情况
全市共排查出隐患153152条,已整改147159条(其中:自查隐患整改80086条,巡查隐患整改67073条),整改率为96.09%。
三、有关建议
(一)从第四季度全市隐患类型分布情况来看,消防安全类、电气安全类、作业环境类的隐患较多,占比大(此三类隐患共占全部隐患的65.80%),请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对这三类隐患要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二)针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选择行业分类错误、未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未及时登录系统上报隐患自查情况等问题,建议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加大系统使用操作培训和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分类选择正确,基础信息填写真实,主动自觉地利用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建议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在保持系统既有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系统列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特别是要把风险性比较大的单位纳入系统管理,不得避重就轻,严禁从系统中人为删除已实际存在的单位。
(四)建议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继续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安排专人负责,以贯彻施行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检查,强化对下级部门的考核督导,全力以赴,使2015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