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度,在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区(新区,下同)、市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应用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动基层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和巡查,推进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应用系统排查治理隐患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纳入系统管理并完成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的单位77,978家,完成自查76,988家,完成巡查37,094家,排查隐患172,458条,整改隐患160,508条。
(二)纳入系统管理并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单位分布情况
全市纳入系统管理并完成信息采集的单位77,978家,其中宝安区18,066家,占比23.17 %;龙岗区16,582家,占比21.26%;福田区9,757家,占比12.51%;龙华新区9,597家,占比12.31%;南山区8,370家,占比10.73%;罗湖区7,512家,占比9.63%;光明新区3,212家,占比4.12%;坪山新区2,158家,占比2.77%;盐田区1,642家,占比2.11%;大鹏新区1,082家,占比1.39%。
(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系统纳管并完成信息采集单位共77,978家,通过系统开展自查工作的单位共76,988家,自查率为98.73%,自查出隐患109,357条,平均每家单位自查出隐患1.42条;自查出隐患的单位共51,725家,自查为零隐患单位25,263家,占比分别为67.19%、32.81%。其中宝安区、龙岗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的自查隐患查出率位居前列,从每家单位自查发现隐患数看,坪山新区每家发现2.24条,龙岗区2.08条,宝安区1.98条。
(四)政府部门开展隐患巡查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巡查人员通过系统巡查生产经营单位共37,094家,巡查出隐患63,101条,平均每家单位巡查出1.70条安全隐患。其中7,474家单位经巡查认定为零隐患,占比20.15%。从完成巡查单位的家数看,宝安区、龙岗区、福田区完成巡查单位最多,龙岗区8396家,宝安区7876家,福田区7227家;从平均每巡查一家单位发现隐患的条数看,宝安区为3.51条,光明新区为3.05条,龙华新区为2.02条。
(五)隐患整改情况
1、总体情况。第一季度,全市共排查出隐患172,458条,已整改160,508条(其中:自查隐患整改107,203条,巡查隐患整改53,305条),整改率为93.07%。
2、各区隐患整改情况。各区第一季度隐患整改率位居前列的有:福田区99.69%、南山区99.27%、罗湖区99.19%、盐田区98.03%、龙岗区97.98%。
3、市各有关部门隐患整改情况。市各有关部门所管辖隐患整改率位居前列的有:市科技创新委100%、公安交警局100%、规划国土委99.81%、公安局99.28%、食药监局98.70%。
二、隐患具体情况分析
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中,隐患类型占比位居前列的有:消防安全类隐患占54.03%、电气安全类隐患占8.88%、作业环境类隐患占6.04%,记录档案类隐患4.25%,职业卫生类隐患2.33%。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原特区内各区隐患主要为消防安全类隐患。在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中,消防安全类隐患占比分别达到96.84%、69.77%和57.21%。具体隐患主要表现为:灭火器过期,消防水带破损,灭火器摆放高度不够,灭火器材上锁、数量配备不足,消防通道狭窄、摆放杂物、影响人员疏散等。
(二)危险化学品类隐患集中在储存及使用环节。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共计排查危险化学品类隐患783条,分布较多的区有龙岗区334条、宝安区207条、龙华新区66条、坪山新区59条。具体隐患表现为:危化品使用场所没有固定存放点,存放点存量超过当日使用量,临时存放点没有防静电、防爆电气、防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
(三)涉粉尘类隐患主要分布在原特区外各区。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排查涉粉尘类隐患366条,主要分布在宝安区、龙岗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涉及家具、五金、电子产品、粮食加工等企业。具体隐患表现为:残留粉尘未及时清理,无定期清扫粉尘记录,粉尘爆炸危险区域未使用防爆电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未设置吸尘装置等。
三、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考核情况
(一)系统指标考核总体情况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纳管目标考核数及调整相关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深安办〔2016〕26号)及系统3月31日24时的实时数据,系统显示指标考核结果为:全市纳入系统管理并完成信息采集的单位共77,978家,自查率为98.73%,自查隐患查出率为67.52%,自查隐患整改率98.19%,巡查率为47.42%,巡查隐患查出率为100%,巡查隐患整改率为96.54%。
(二)各区绩效考核情况
在系统指标计算得分方面,我市大部分区得到该项满分95分。福田、南山、盐田、龙岗、光明、坪山、大鹏等7个区,因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单位数超过相应的纳管目标计划数,从而得到数量因素加分;罗湖、宝安、龙华等3个区,因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单位数未达到相应的纳管目标计划数,从而得到数量因素减分。此外,通过系统核查和现场抽查,市安委办对各区在系统数据的基础信息准确性、单位应纳未纳、现场核查和数据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数据质量考核扣分。经综合计算,2016年第一季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得分位居前列的是:盐田区93.21分,南山区92.64分,大鹏新区92.55分,龙岗区92.47分,坪山新区91.54分。
(三)市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情况
根据评分细则,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的19个市有关部门中,第一类部门共11个,既承担行业监管又承担隐患分流监管职责;第二类部门共5个,仅承担行业监管职责;第三类部门共3个,仅承担隐患分流监管职责。第一类部门中,最终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是:市市场监管局98.59分,人居环境委98.38分,教育局98.30分,卫生计生委98.10分,交通运输委97.97分。第二类部门中,最终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是:市水务局98.50分,市民政局98.00分。第三类部门中,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警局均取得不错成绩。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结合16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月份以来,市安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模空前的安全生产16大专项整治行动,拉网式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各区、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一方面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在系统中予以填报,通过系统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系统中的“大数据”资源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有效措施,更高效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持续开展宣传培训,提升隐患自查质量。
通过督查巡查发现,我市仍有不少企业不会辨识安全隐患,不愿使用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如:我市某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出3000多条隐患,全部为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类的“简单易改”的隐患,存在为自查而自查、敷衍应付的现象。下一步,各区、市各部门要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编制操作手册、组织培训班、上门指导、短信提醒等方式,持续督导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提升隐患自查质量。
(三)推进生产经营单位纳管,扩大系统覆盖面。
目前我市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管理的单位已达7.8万家,但距离“全覆盖”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个别区和部门,对一些曾发生事故或者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单位,仍未能及时将其纳入系统管理,导致这些重点单位游离于政府监管范围之外。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投入,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对系统“应纳而未纳”的单位,尽快督促其登录系统填报信息纳入管理,早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