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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监管局关于举行《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 市安监局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9-29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石油管道保护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石油管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府〔2016〕35号)、《深圳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指导意见》(深法治办〔2016〕13号)及《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15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组织举行听证会对《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宝贵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对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内容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机构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30。

  听证地点:市民中心C区2121会议室。

  四、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代表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

  本次《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职责分工主要涉及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认,不需另行报名。深圳市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成为非部门陈述人。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

  非部门陈述人名额不超过10人,申请人数超过限额的,按随机抽取方式决定参加人选。听证申请人报名方式如下:

  1、申请人可直接到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市民中心C区5楼C5067办公室)报名。

  2、下载本公告的申请表格(详见附件2),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3、报名时间

  听证代表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1日

  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黄剑海,联系电话:88102062,传真:88100101

  五、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放的《听证会通知书》出席听证会。听证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机关,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发言,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听证代表可以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陈述。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必须客观事实,可以就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要求听证代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听证会结束后才提交证据材料的,应于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提交。

  (四)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扰乱听证会秩序。不听从制止,严重扰乱秩序的,听证主持人可中止听证,并向有关部门建议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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