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市安委办组织市各相关牵头单位研究制定《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市实施计划》),经市安委会领导签批同意后,于7月10日以市安委会名义正式印发。
《市实施计划》包括“1+2+9+N”方案体系:“1”为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等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N”是指各有关部门、有关重点单位制定的部门实施方案。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深圳海事局等部门已分别制定主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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