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金山同志主持,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宣传处、综合防灾减灾处等处室,综合开发研究院、市应急管理学会等专业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框架进行充分讨论,共同探索通过经济特区地方立法方式,建立健全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力量,有效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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