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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05-22

深安办〔2020〕79号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深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深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安排在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全年。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20年6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

  四、组织架构

  成立2020年深圳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庆生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刚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延奎担任。

  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市安委会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网络课堂培训

  市安委办在“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网络课堂培训专题,征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培训课程。课程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

  3.开设专栏专题

  市安委办在“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图文专题,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制成图文集,推动学习和传播。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会

  6月1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以网络视频会或网络直播的形式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会,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掀起“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第一个高潮。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暨“学习强安”全新升级发布仪式线下线上活动

  1.线下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市安委办计划在深圳中心书城北广场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暨“学习强安”全新升级发布线下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强安”全新升级发布仪式、“强安幸运儿”“强安领学人”颁奖仪式、“学习强安”线下体验基地授牌仪式、各区安全生产特色展播、“有限空间科学救援”实操表演、安全科技产品展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现场体验领奖等。邀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应急科技产品研发单位参加活动,并设安全咨询台发放安全宣传品,现场参与人员合计约200人。

  2.线上活动

  云直播:对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内容,采用“主持人直播+专业人员科普+市民参与互动”的直播方式,带领市民直击活动现场内容。直播在网易深圳、学习强安、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平台进行传播。

  云互动:制作“大家来找茬”H5安全互动游戏,普及安全常识。

  云科普: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

  云体验:通过主持人在安全场馆现场实操体验,为公众呈现一场模拟云逛展的体验之旅。

  3.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处置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组织由消防、应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市安委办将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在“学习强安”APP平台、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微博、网易深圳应急360频道等开设专题,并通过媒体平台推广形成裂变传播,构建“强传播”格局。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

  1.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宣传

  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组织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学习借鉴。

  2.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1.市安委办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领导等走进“学习强安”APP平台“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政策和重点工作,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政策规定以及标准等进行解读,帮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强安”云课堂。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进企业:通过“学习强安”APP平台进行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等。

  2.进农村: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进行安全提示教育(主要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

  3.进社区: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在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安全知识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安全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4.进学校:通过“学习强安”APP平台进行线上“安全第一课”培训,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进行安全教育。

  5.进家庭: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28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7月5日前和12月28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其中:视频分辨率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附件:深圳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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