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府令第308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规定要求,我局委托专家团队编制了《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以下简称《大纲》),并于12月20日至22日组织召开评审会,邀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高校教授、行业和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锂电池生产加工储存单位、粉尘涉爆单位及涉氨制冷单位四个行业的八个《大纲》进行评审。法规标准处、工矿商贸监管处、应急救援中心、科教宣培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课题组人员参与了本次评审会议。
会议先由科教宣培处姜成峰同志介绍本次评审会的目的意义,旨在通过借助专家组力量、吸收各处室的意见,制定一整套高质量、高标准的《大纲》引导企业四类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姜成峰同志希望专家针对大纲内容不遗余力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评审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大纲》内容及其编写过程。专家组热烈讨论,逐条分析审核《大纲》内容,并逐一提出修改意见。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现场进行修改补充。为争取更多时间,尽快完善《大纲》内容,全体人员还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班完成最后的修改调整。
本次评审工作得到了市安全监管局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处室代表针对《大纲》提出专业建议。在多方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三天紧凑的集中审核及修订,《大纲》最终通过了一致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