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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人员考核和考评专家录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07-30

深应急〔2021〕139号

各区(新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市组织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人员和考评专家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21〕86号)要求,2021年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人员考核和考评专家录用工作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我市实操考评人员和考评专家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人员考核与考评专家录用工种

  1.电工作业类: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类: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类: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6.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光气及光气化工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业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7.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类:煤气作业。

  8.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二、考评人员考核与考评专家录用条件

  (一)考评人员报考条件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实操考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3.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高级技师(一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与考评工种相关(或相近,具体参考教育部专业性目录)的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二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与考评工种相关(或相近,具体参考教育部专业性目录)的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二级)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考评专家录用条件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实操考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3.具有与考评工作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5.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工种高级技能(三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资格中的一种,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对全省尚未开展特种作业考试的工种,可以通过培训选拔的方式在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中产生。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凡符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办法》的申请人员自愿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9日

  (三)报名流程

  申请人员登录“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可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向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在管理平台中报名完成后会自动生成):

  1.《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考核认定申请表》(申请实操考评人员适用);

  2.《广东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专家考核认定申请表》(申请实操考评专家适用);

  3.如实提供有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职称证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实操考评员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等);

  4.提交3张大一寸彩色近照并在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5.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至2021年6月30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7楼,联系电话:0755-25126327,联系人:叶亲毅。

  四、审核认定程序

  (一)考评人员审核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员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提交的候选考评人员申报资料组织安排资格评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参加考评人员考试。通过考核合格的考评人员,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将考评人员资格公布。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考评人员资格入库名单。

  (二)考评专家评审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人员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提交的候选考评专家申报资料组织安排资格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考评专家名单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将考评专家资格公布,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将考评专家资格公布。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考评专家资格入库名单。

  五、考核大纲及考核标准

  2021年度广东省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人员考核大纲详见附件2,各工种考核标准参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实际操作考核标准(试行)》(可在应急管理部门户网站下载)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请各区、各单位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各培训机构、院校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发动有需求的人员进行报考。

  (二)公平公正,规范报送。本次考核录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申请人员在报送工作中,禁止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附件:1.管理平台操作流程

  2.2021年度广东省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评人员考核大纲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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