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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09-30

深应急〔2020〕185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国庆中秋临近,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工贸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期间,企业加班赶工期、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清淤作业等非常态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多,且部分企业因管理人员放假导致安全管理缺失,易造成各类风险碰头叠加。当前,正值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各区要保持清醒认识,立即部署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线三排”(“一线”是指坚守安全红线;“三排”是指风险隐患的排查、排序、排除)总体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双节”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促企业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各区要结合辖区工贸行业风险特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

  督促企业落实“双节”期间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开展节前和节后安全检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较大风险的场所、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在节后复工前,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场所、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复工。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节前,要组织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掌握节日期间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方法。节后复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运用“学习强安”中“工贸安全”专栏,组织员工开展在线学习培训。

  (三)落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假期期间继续生产的工贸企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与值班值守和带班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档不缺位。

  (四)落实重点场所管控措施。企业应结合实际,强化重点场所的具体管控措施:粉尘涉爆企业及时清扫涉粉车间、除尘系统等关键部位,铝镁金属粉末(废屑)及时清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严格落实危化品入库管理,减少储存量,严禁在生产车间违规存放;锂电池企业落实电池仓库24小时视频监控巡查制度,电池及时入库管理,严禁在车间、通道违规存放;有限空间企业可实行有限空间临时上锁管理等。

  (五)暂停或减少危险作业。对非紧急必要的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清理、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一般应暂停开展,确有必要开展时,应严格落实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巡查执法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各区要提前摸清辖区企业假期放假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力量,强化节前、节中、节后安全监管工作,要突出风险高、隐患多的行业领域,紧盯辖区内风险较高、安全管理较差的企业,加强网格化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管理措施,对管理措施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开展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职履责、危险作业未落实作业审批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企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并熟悉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熟悉监控报警设施和掌握监控报警处置方法,发现险情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锂电池、涉氨制冷等风险较高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除值班人员外,还需保障处置特殊情况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险情事故及时妥善处置。

  请各区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工贸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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