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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021024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12-01

前海管理局:

  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谢晖晖提出关于各行业主管部门试点在前海全面探索香港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的提案(提案编号:20210242),由贵局主办,我局为会办单位之一。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支持、配合推进在前海全面探索香港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改委〔2020〕9号)要求:在安全生产领域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放宽境外人员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限制。积极争取省应急管理厅下放或委托深圳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权限。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探索推进直接认可港澳注册安全主任的资格事宜。在前海全面探索香港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有利于加强深圳市与国际通行的专业服务、规则相衔接,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百名干部破百题”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马鸿雁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将在前海全面探索香港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工作作为“百名干部破百题”行动专项任务,成立了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工作专班。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吉孝同志任组长,王苏、张玉翠处长任副组长,负责统筹推进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鼓励干部投身改革攻坚实施“百名干部破百题”行动的工作方案》《关于探索建立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任务清单》,明确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为重点工作,确定责任部门、列明具体措施。

  (三)认真开展调研。我局积极到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开展调研,对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港澳注册安全主任政策进行研究,起草了《关于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调研报告》。经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领域境外专业人才执业注册管理权限基本情况。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规定: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类别进行考试、注册。其中,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工作由省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工作由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由省应急管理部门初审、应急管理部终审。因此,委托深圳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权限需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在前海试点直接认可港澳注册安全主任的资格,需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同意后,报应急管理部同意后实施。

  2.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情况。通过调研发现,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制度与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有较多相同之处,均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对建筑等高危行业均有强制配备安全主任的要求,对安全主任的任职资格、职责要求及年限均有明确规定。虽有较多相同之处,但两地制度也有不同之处,具体包括:一是香港注册安全主任的行业覆盖范围较窄。香港《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 (修订)规例》中规定,包括建筑地盘、船厂、货柜处理工场等三个行业需配备安全主任,且属强制性要求。二是香港注册安全主任不设置级别。三是香港注册安全主任的注册资格无须通过考试获得。只要求个人学历及相关从业经验的,无须通过考试获得。四是香港注册安全主任的续期及重新确认生效有严格的专业进修要求。香港注册安全主任的注册有效期为四年,申请人若申请续期,需要在申请前的4年内已完成总共不少于100小时关于职业安全及健康的专业进修课程,否则不得批准任何续期或重新确认生效的申请。

  (四)加强请示报告。

  1.加强与省应急管理厅沟通协调。我局组织专人多次与省应急管理厅进行沟通协调,申请委托深圳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权限,探索推进直接认可港澳注册安全主任的资格事宜。已得到省应急管理厅的支持,并初步同意委托深圳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正在立项开发注册管理系统,计划开放系统管理权限给深圳使用。探索推进直接认可港澳注册安全主任的资格在深圳试点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大力支持,需审核同意后,报应急管理部委托下放。

  2.向省政府申请下放(委托)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明确再下放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了我市更大改革自主权。今年7月16日,我局将委托安全生产领域境外专业人才注册管理权限上报了市政府,通过市政府向省政府进行申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协调沟通,扎实推进工作任务。一是加强与应急部、省应急厅沟通,上报《关于下放或委托深圳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权限的请示》和情况说明。二是加强与前海管理局、港澳注册安全主任有关机构和协会联系,尽快落地在前海全面探索香港注册安全主任执业便利有关政策,助力深圳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

  以上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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