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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32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3-12-11

尊敬的杨勤等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安全应急技术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第20230322号)收悉。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该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主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单位汇办。市应急管理局对您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鸿雁同志亲自过问,“一把手”统筹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各有关工作目前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圳市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是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各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是参与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安全评价、评估、评审、检测、检验、培训、咨询以及隐患排查、标准化创建、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等,涵盖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市场监管、水务、气象等各行业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5月,全市共登记成立安全应急类社会组织24家;在深开展法定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29家;在深注册并备案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06家;在深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271家;气象部门纳管防雷检测机构24家。

  二、关于加强安全应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的工作情况

  (一)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近三年来,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断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聚焦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先后制定印发《深圳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等三个层面,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以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两虚假”)和安全评价机构出租出借资质、评价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两出借”)等问题为重点,对在深圳辖区内所有从事安全评价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二是严把“三关”,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即:1.严把报告核查关。每年度集中组织开展法定评价报告质量及过程控制资料的监督抽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评价机构落实整改,并视情况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三年来,市应急管理部门对相关机构警示约谈9家次,通报批评15家次,立案处罚3宗,罚款金额1.6万元。2.严把行政许可关。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资料审查或现场审核时,视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退回申请、暂停办理、移交相关处(科)室立案处罚等措施。3.严把事故倒查关。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调查安全生产事故时,调阅事故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虚假或失实等严重问题的,对负责作出安全评价报告的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立案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一是建章立制,织密安全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网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分工、分级推进,构建市、区、街道“三级覆盖”的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培训机构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培训机构合规运营。将全市所有安全培训机构纳入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和省厅执法信息系统,纳入安监网格管理。编制《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检查指引》,统一安全培训机构检查标准,持续做细做实培训机构监管工作。2022年,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231家次,责令整改90家,立案处罚8宗,罚款5万元。三是立足实效,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对全市1家考试机构、19家考试点以及在深备案的100多家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检查,对考试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保以及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保持情况、培训过程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内容开展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经整顿,截至2023年5月,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2021年度的138家调整为106家,其中新增安全培训机构16家,撤销48家。

  (三)开展消防、气象、水务等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消防救援部门一方面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检查情况以及进行火灾高风险区域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必查内容。另一方面,对全市注册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通过“深圳消防”微信公众号媒体进行公示与曝光。气象部门开展防雷检测质量监督和考核。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能力考核、检测项目现场验证等方式,对全市纳管的24家防雷检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质量考核,综合评定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质量。对于少检、漏检等情况,组织行政约谈,责令整改。水务部门开展履约评价。通过询问、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服务机构人员保障、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情况开展履约评价考核,要求服务机构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严把项目服务质量关。

  三、关于加强安全应急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自律的情况

  (一)推行行业自律承诺制度。应急管理部门引入自律监管机制,制定格式化承诺书,组织全市所有考试机构、考试点和安全培训机构签署《承诺书》,承诺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同时,为进一步整顿市场风气、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全市考试点和培训机构建立承诺公示制度,将机构盖章的书面承诺书向社会公示,以承诺践诺促进考试点和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消防救援部门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合法规范执业。气象部门组织修订完善防雷检测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约束行业企业公平竞争、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行为。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应急管理部门多措并举,以行业自律为牵引,强化政府指导,搭建交流平台,引导帮助安全应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分别组织召开全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会议和全市安全培训考试工作会议,通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机构监管情况,深刻剖析机构以及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解读法律法规规章及典型执法案例,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首次安全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依据深圳安全和应急专业人才结构层次、从业人员数量、安全应急实际需求等因素,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安全与应急技术、化工安全、安全系统工程等三个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建立优化安全应急人才职业发展新路径,促进我市安全和应急专业人才引入和培养,提升深圳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搭建交流平台,创新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服务新模式,组织各专业组专家赴深圳市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地铁监控中心、评价检测机构等单位实地调研交流。同时,创立“深安大家谈”直播栏目,每期节目均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管理者或者监管骨干,就某个社会热点或监管重点开展案例式、科普式宣讲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创新型管理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我市各领域应急管理专家团队的业务水平,引导各行业走向社会价值和产业价值双向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关于推动安全应急专业技术服务信用管理的情况

  (一)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措施。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等信用监管措施,对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对受行政处罚的机构,录入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查询信息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门强化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奖惩系统已归集全国黑名单信息和红名单信息,各部门业务系统与联合奖惩试点系统对接后,可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资金资助等业务环节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聚反馈实施情况。

  (二)落实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适当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依法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消防救援部门依据《广东省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行为予以失信记分,落实分类管理,强化信用约束,规范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深入调研了解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行业业态,分析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标准,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规范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引导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联系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做好如下工作,以进一步发挥安全应急技术支撑保障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示范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一是保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开展对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培育,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专家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培养出满足应急管理实战型需求的高素质人才;三是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深圳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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