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宣传处、综合防灾减灾处主要负责同志赴市司法局召开立法专题会议,会同市司法局立法三处主要负责同志、综合开发研究院有关负责同志对《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进行讨论修改完善。
上半年,市司法局就《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群团机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先后共收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反馈意见68条。
会议对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结合意见采纳情况对法规相关条文进行相应调整。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加快推动《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争取该项法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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