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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和监测预警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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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保密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进一步筑牢保密防线,2024年3月13日,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和监测预警处党支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会议还明确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强调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时刻树牢保密意识,切实落实好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推动各项保密法律制度执行到位、取得实效。要依法依规流转各类文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等规定,以实际行动筑牢新时代国家秘密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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