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10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27起,死亡260人,受伤161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39起,死亡378人,受伤959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8起,总过火面积约68370㎡,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生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67500㎡。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平均雨量1876.5毫米。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79次、橙色预警28次、红色预警5次;台风白色预警7次、蓝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1次。
3.地质灾害情况。全市共发布29次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深圳海域共发生2次赤潮,发生1次风暴潮,未发生重大海洋灾害。
二、10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0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6起,死亡31人,受伤21人。
2.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0月份,我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24起,死亡41人,受伤11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市共接森林火警14起,经确认发生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4570㎡。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4500㎡。
2.台风暴雨情况。全市平均月雨量71.4毫米,最小相对湿度50%以下的干燥天气达到15天。
3.地质灾害情况。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4.海洋灾害情况。未发生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
三、对策措施建议
1.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奋战50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有效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以更实、更硬、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遏制高频多发事故,坚决守住不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各区及住建、水务、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深刻吸取深汕合作区“10·9”钢棚坍塌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因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将建设项目前期勘察、收尾作业,临时设施搭建、拆除等过程纳入重点管控,实现全过程、全流程安全监管。
3.各区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泥头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针对涉电动车事故高发情况,持续加大“禁摩限电”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电动车、“冲红灯”、逆行、违规载人等行为。
4.各区及消防救援部门要认真分析近期火灾事故原因,针对秋冬季节火灾高发特点,持续加强对“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油用气、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处置危化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火险监测监控,严管野外火源,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坚决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5.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中山市“11·1”爆燃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工贸行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以及涉易燃易爆粉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以现场管理提升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企业生产环境整洁有序、警示标志标线清晰、设备设施维护完好、用电安全管理规范、防护措施安全可靠、重点风险管控到位、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应急处置快速高效的目标,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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