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有效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持续有序开展,我局对该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届时拟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公平竞争审查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6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5008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收,联系电话:88103304(邮编51803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ajjzfjcc@sz.gov.cn。
附件:1.《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说明
2.《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
3.《深圳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平竞争审查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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