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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33L/2022-0046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7-13
名称: 市安委办关于对“7·12”南山区妈湾跨海通道工程1标项目工地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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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对“7·12”南山区妈湾跨海通道工程1标项目工地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日期:2022-07-13  浏览次数:-

南山区政府:

  2022年7月12日17时许,妈湾跨海通道工程1标项目工地发生火情,明火于18时11分被扑灭,无人员伤亡和被困。该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节点深圳前海湾,是我市首条海底隧道工程、西部通道的重要轴线和“交通强国”示范工程代表之一,属于市管重点交通工程,投资额度大、建设力度强、工期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版)》(深安办〔2021〕233号)以及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请你区组织落实以下工作:(一)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事故责任。(二)针对该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压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立即组织开展全区类似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涉及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盾构施工、水下作业等危大工程的项目要重点细致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请认真落实督办要求,事故发生7日内上报初步调查情况,每隔15天报送一次调查进展情况,并按时限要求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须经市安委办审核后,再报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