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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33L/2020-001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7-31
名称: 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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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

  据研判,受热带系统和季风共同影响,7月31日至8月4日我省将有大范围持续性强降水,预判最大雨量在粤东地区,最大累积雨量可能达到400-600毫米。前期我省持续高温少雨,需防范久旱急转涝带来灾害风险。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7月31日15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三防责任人要取消休假,及时上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省防总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判风险,按照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防御工作。各有关地市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落实特殊群体转移对接责任,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快速准确报送灾情信息,及时有效开展灾害救助,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