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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33L/2019-0010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11-21
名称: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安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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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浏览次数:-

  深应急〔2019〕332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机构:

  为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方便广大机构及考生做好考试准备,现就2020年上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

  (一)电工作业,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其中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仅受理复审换证);

  (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四)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二、考试科目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一)特种作业人员初训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考核,分四个科目考试。

  (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考试仅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

  三、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

  (一)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修)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详见附件1、2)。

  四、考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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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生严格按照考期安排报名考试。

  五、其他事项要求

  (一)考试费用说明。考试免收考试费(包括补考科目),考试产生的费用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任何机构不得收取考生考试费用。

  (二)考试申请及依据。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的相关规定,考试申请需由培训机构通过国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培训机构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在全市报考截止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试申请。培训机构名单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yjgl.sz.gov.cn/)“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培训机构”栏目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szsafety20160301)“考试服务”-“培训机构”栏目查询。

  (三)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指引前往考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点名单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考试地址”栏目或微信公众号“考试服务”栏目查询。

  (四)考生需按照考试安排的时间参加补考,否则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五)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机构办公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安全教育基地7楼,业务咨询电话:23481891。

  特此通知。

  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1.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zip

2.附件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zip